**县存家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说明
| 序号 | 审查意见 | 修改情况 |
| 1 | 在报告表中补充编制单位营业执照、编制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明等扫描件及编制人员社保证明,请补上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的信用记录证明材料 | 已补充 |
| 2 | 在报告表后附上**-****管委会、****运输局的意见 | 已核实完善,详见附件10和附件11 |
| 3 | 补上厂区内现状图片(包括已经建设的建筑物等) | 已补充 |
| 4 | 文本中错漏字、重复、表述有误的地方较多,请认真核对修改 | 已核实修改,对报告表全文进行修改 |
| 5 | 补充项目与《****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1-2030年)》相符性分析 | 已核实补充,详见P7下划线部分 |
| 6 | 项目用地租赁合同为个人,且合同签订时间是1998年,而****县****公司成立时间为2025年9月,请补充转租合同或说明、证明所签订用地租赁合同人与****县****公司的关系;四是****县****公司成立于2025年9月,文本中“项目由来”介绍公司于1998年租赁项目用地,是否属实,请认真核对,并表述清楚 | 已核实补充,详见附件9和P8下划线部分 |
| 7 | 项目厂区之前是否有其他项目厂区现状已经有地面硬化、有厂区围挡墙、有建筑物,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还是之前的项目保留下来的建筑,请说明清楚,并在项目组成一览表中列出所依托的建设内容 | 已核实修改,详见P8下划线部分 |
| 8 | 在项目概况中全面概括原项目建设内容,并概括目前计划建设的项目内容及环保设施,并在项目“一览表”中详细列出来。项目工程“一览表”应明确标明清楚哪些是原有建设,哪些是**、扩建的内容 | 已核实修改,详见表2-1下划线部分 |
| 9 | 项目年产量的数据、单位存在错误,请认真核对 | 已核实完善,详见P10下划线部分 |
| 10 | 补充厂区内雨水、污水走向图,并在厂区平面图中注明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的位置 | 已核实修改,详见附图2 |
| 11 | 项目靠近国道和重要河流,化粪池、雨水收集池所设计的容积太小,是否可行,请进一步分析并考虑是否设计事故应急池 | 已核实修改,详见P55、P41-42下划线部分 |
| 12 | P11“项目用水由盘阳河供给”请正确表述,并注明河段名称,同时分析是否影响下游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 已核实修改,详见P12下划线部分 |
| 13 | 项目国道旁边,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车辆进出比较频繁,建议做好风险防范提议,并提醒做好醒目的标识牌 | 已核实,详见P57下划线部分 |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9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0
六、结论.....................................................61
附表........................................................62
附图:
环境现状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及雨水走向图
附图3 项目监测布点及周边环境图
附图4 项目与**市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关系图
附图5 项目与****岩溶国家地质公园位置关系图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备案证明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租赁合同
附件5 ****林业局关于存家石料加工项目选址意见的回复
附件6 ******局关于**县存家石料加工项目用地选址意见
附件7项目研判初步结论
附件8 监测报告
附件9 关系证明
附件10 **-****管委会文件处理签
附件11 ****运输局关于对《****环境局关于出具**县存家石料加工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函》的回复
附件12 ****水利局****环境局关于出具**县存家石料加工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复函
附件13 原项目租赁合同
项目环境现状图
| 项目场址全貌图 | 项目东北面图(盘阳河) |
| 项目南面图(山体) | 项目西面图(旧州屯) |
| 项目东面图(山体及农村道路) | 生产车间图 |
| 骨料堆场图 | 水泥房图 |
| 水泥房侧门及料斗图 | 综合楼图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项目名称 | **县存家石料加工项目 | ||||||||||||||||||||||||||||||||||||||||||||||||||||||||||||||||||||||||||||||||||||||||||||||
| 项目代码 | ****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乔音乡久加村旧州屯附近 | ||||||||||||||||||||||||||||||||||||||||||||||||||||||||||||||||||||||||||||||||||||||||||||||
| 地理坐标 | (东经107°03′23.28″,北纬24°34′52.98″) |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 |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水泥制品制造” | ||||||||||||||||||||||||||||||||||||||||||||||||||||||||||||||||||||||||||||||||||||||||||||
| 建设性质 | **(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 | **** | ||||||||||||||||||||||||||||||||||||||||||||||||||||||||||||||||||||||||||||||||||||||||||||
| 总投资(万元) | 40 | 环保投资(万元) | 8 | ||||||||||||||||||||||||||||||||||||||||||||||||||||||||||||||||||||||||||||||||||||||||||||
| 环保投资占比(%) | 20 | 施工工期(月) | 5 |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4659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 规划情况 | / |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 |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7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同时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40号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项目已****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详见附件2。 2、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工作方案》(2024年4月),本项目为“C制造业-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21水泥制品制造”不列入**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的通知》(河环发〔2024〕12号)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全市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涉及**县一般管控单元,详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的研判报告(附件7),项目与**市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4。本项目与**县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1。 表1-1 项目与**县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3、与“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乔音乡久加村旧州屯附近,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项目建设符合“三区三线”要求。 4、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市**县乔音乡久加村旧州屯附近,用地类型为乡村产业用地,不占用农田、耕地,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农保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和现场调查可知,项目所在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等质量较好,项目产生的“三废”和噪声均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5、与《**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东北面约60m为巴马盘阳河流域,本项目与《**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2。 表1-2项目与《**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6、与《****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1-203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中国**-****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出具**县存家石料加工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函》及文件处理签(详见附件10),本项目选址不在****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项目符合《****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1-2030年)》的要求。 | ||||||||||||||||||||||||||||||||||||||||||||||||||||||||||||||||||||||||||||||||||||||||||||||
| 建设内容 | 1、项目由来 ****县****公司(下文简称“存家公司”)成立于2025年9月24日。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为**项目,项目厂区土地原为其他水泥制品加工项目,原项目拆除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宏貌(关系证明详见附件9)于2025年9月18日以个人名义租赁盘那贵的石山(即厂区土地)约4659m2土地(用地类型为乡村产业用地,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及用地范围,土地租赁合同详见附件4),用于提供本项目的建设,并投资40万元建设1条年产1万吨/年的水泥砌块生产线,截至2025年12月,企业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工程部分建设物(生产车间、综合楼和水泥房等)进行利用,剩余设施设备还处于建设准备阶段,未通电未运行,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乔音乡久加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03′23.28″,北纬24°34′52.98″),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水泥房、骨料堆场、晾干区、成品堆场和综合楼,其中制砖生产线均在生产车间进行,由1套全自动液压砌块成型机及配套设施(搅拌机、配料机等)组成,场地内配有叉车和铲车,能满足项目年产1万吨(约40万块)水泥砌块砖的能力。项目通过外购的水泥和骨料(含粗骨料和细骨料)作为生产原料,骨料经原料仓自动投料到投料口,袋装水泥经人工投料到投料口,经与水按照一定比例搅拌、挤压成型得到水泥砌块砖,成型水泥砌块砖通过晾干(自然养护)合格后外售。 4、项目组成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组成表详见表2-1。 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5、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2,产品方案见2-3。 表2-2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2-3 产品方案
注:项目四种水泥砌砖每块重量在35-55斤之间,由于一孔砖产量较少,故按50斤(0.025t)/块计,项目年产量为40万块/年。 6、项目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4。 表2-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7、主要原材料 项目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表2-5。 表2-5 项目原辅材料、能源消耗情况表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物料平衡见表2-6。 表2-6 物料平衡一览表
8、厂区总平面布置 (1)平面布置原则 ①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防火、防爆、安全、职业卫生等标准、规范和规定。 ②平面布置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地质、风向等条件,在满足生产、环保、安全卫生及防火、防爆的条件下,力求布置紧凑合理、节省用地、降低能耗、节约投资、方便管理、运营费低,提高效益。 ③平面布置应满足总体规划、工艺设计、生产操作、检修和施工的要求,适应所在地自然条件,合理布置,并与相邻装置布置格局协调。 ④充分利用已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2)平面布置 根据工艺流程、运输和厂区现状的制约等因素,在尽量优化布置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厂区南侧**1间生产车间(含1套全自动液压砌块成型机及配套设备),在生产车间西侧和东南侧分别**1间原料仓和1间水泥房,**的晾干区位于生产车间东北侧,厂区中部为1#成品堆场,厂区西北侧为2#成品堆场,综合楼位于厂区西北侧,蓄水池位于综合楼南侧,大门位于厂区北侧,厂区呈东南走向。厂区大门东北侧1m和东南侧约400m分别有农村道路及国道G243,交通便利,有助于项目原材料及产品的运入和运出。 生产区按照工艺流程布置,主要建设1条水泥砌块砖生产线,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各工段布设距离合理,有利于生产,便于管理;厂房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合理,从环境角度分析,厂区平面布置充分考虑了周边环境情况,平面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综上所述本项目平面布置布局较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9、项目给排水量及水平衡 (1)给水 本项目用水取自盘阳河(乔音乡久加村河段),通过水泵抽至厂区的蓄水池,用于项目搅拌、降尘等工序,取水量约为14.4m3/d,占盘阳河该河段流量的比例极小,不会对下游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造成明显影响。供水量能满足生产用水需求。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搅拌用水、车辆清洗用水、堆放区降尘用水、生产过程中除尘用水、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用水和生活用水。 ①搅拌用水 项目混料搅拌过程中需加入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搅拌用水参考生产原料配比为水泥1:砂子6:石子6:水4(水泥1:骨料12:水4),其中水泥年消耗量为800t/a,故项目搅拌工序的产品配料用水量为3200t/a(10.67t/d)。搅拌用水全部进入原料中,产品凝固过程中与水泥发生水化反应大部分留在产品里,部分蒸发到空气中,不排放,无废水产生。 ②车辆清洗用水 根据冲洗车辆用水定额为50L/车次。本项目原料(水泥和骨料)年运输量为10400吨,年工作时间为300天,项目每天需运至水泥房和骨料堆场的原料量为35吨,厂区配备10吨自卸式汽车进行运输,每年需运输1200车次(4车次/天),每年无雨日按187天计,则车辆冲洗用水量为0.2m3/d(37.4m3/a)。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其余部分被车辆带走损耗,则项目车辆冲洗废水为0.16m3/d(29.92m3/a);车辆冲洗区域需设置容积为1m3的洗车槽,对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再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③堆放区降尘用水 堆料区分别为成品堆场(1#成品堆场和2#成品堆场)和骨料堆场,成品堆场和骨料堆场类比其他同类型项目生产经验,堆放区降尘用水按0.003m3/m2﹒d计算,项目年生产300天,原料堆放区和产品堆放区的占地面积分别为20m2和800m2,则项目堆放区降尘用水为2.46m3/d(738m3/a),均来自新鲜用水,该用水自然蒸发或进入原料(产品)。 ④生产过程中除尘用水 项目拟在生产车间安装1台洒水装置,在项目进行给料、输送和搅拌工作时,需对加工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进行降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出版社.1989.12)中第十八章粒料加工控制技术,湿抑制系统用水量约0.025m3/t产品,项目最大年产量约为1万t,年生产300天,则加工过程除尘用水量为0.83m3/d(250m3/a),其用水量能够自然消耗完。 ⑤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用水 运输原料会产生扬尘,需对运输原料的道路进行洒水,从项目厂区内大门到原料堆放区的道路总长度约0.1km,道路洒水用水量按1.5m3/km﹒次计算,平均每天洒水2次,每年无雨日按187天计,则运输原料道路洒水降尘用水量约为56.1m3/a(0.3m3/d),该部分水全部自然蒸发耗损。 ⑥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为2人,厂区综合楼作为员工职员的办公区和休息区(只有午间驻厂休息,晚间不住宿),故2人均不在厂内住宿。参照**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 679-2023)表1中不住宿用水定额为50L/人﹒d,项目年工作300天,由此可计算出项目员工生活用水为0.1m3/d(30m3/a),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污水产生量为0.08m3/d(24m3/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收集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项目新鲜用水量为14.4m3/d,回用水量为0.16m3/d,项目水平衡详见表2-7、图2-1。 表2-7 项目用排水平衡表(单位:m3/d)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d (2)排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 ①污水系统: 搅拌用水全部进入大部分进入产品,少部分蒸发到空气中,不排放;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槽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收集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②雨水系统:项目设有雨水沟,项目初期雨水收集量为64.58m3/次,需在厂区北侧设置一座容积为7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初期雨水池中和沉淀后,最终可用于厂区的洒水降尘,无外排。 (3)供电 项目用电由附近乡镇电网提供。 (4)项目劳动定员和工作时间 项目的劳动定员为2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工艺流程 一、施工期工业流程及产污环节 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等施工行为。施工期污染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场地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2-2。 图2-2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图 (1)基础工程 本次**项目在施工期的基础工程主要为部分建筑物的土方开挖、修建雨水沟、车辆运输等作业。该工程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场地平整产生的固废。 (2)主体工程 本次**项目在施工期的主体工程主要为生产车间、综合楼、水泥房、骨料堆场和蓄水池等建筑的建设翻**焊接等。该工程主要污染物为噪声、进出厂车辆的冲洗废水,废建筑材料固废。 (3)设备安装 设备安装为1套全自动液压砌块成型机等各配套设备进场安装、管道连接和电气调试。主要污染物为噪声。 以上施工期基础工程及主体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噪声及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为5个月。施工期短且施工内容简单,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影响逐渐消失。 二、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主要为水泥砌块砖的加工生产。其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3。 图2-3 水泥砌块砖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①原料准备:将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料(水泥、石子和砂子)由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到厂区后,用铲车输送到水泥房和骨料堆场储存。该工序会有粉尘(堆存及卸车粉尘)和固废(水泥废包装袋)产生。 ②上料输送:将骨料堆场的石子和砂子通过铲车投入投料口,水泥则通过人工搬运将水泥运输到料斗再由运输带运输到投料口,投料后的原料先进入配料机进行将石子、砂子和水泥进行配重,其配比为水泥1:石子6:砂子6后,再通过螺旋输送机送到搅拌机。该工序会有粉尘和噪声产生。 ③混料搅拌:进入搅拌机之前的投料顺序为先倒砂子、石子,再加入水泥,最后加水进行搅拌均匀,其搅拌用水的配比为水泥1:水4,搅拌过程在密闭的搅拌机中进行。该工序会有粉尘和噪声产生。 ④液压成型:混料搅拌后的物料通过输送带,进入到全自动液压砌块成型机,通过产品规格的模具(两孔长砖、两孔中砖、两孔小砖和一孔砖仅模具不同,原料配比均一致)自动生产成型,分别液压成不同规格的水泥砌块砖(项目全自动液压砌块成型机配有智能控制系统和自动返料系统,能自动调整参数避免次品,并检测到不合格产品会自动返回配套料仓重新进行压制成型)。该工序会有噪声和固废(废润滑、废油桶和含油抹布)产生。 ⑤检验:成型的水泥砌块砖放置在下方托板上,再由输送皮带将其运出后,人工检验是否合格,合格的水泥砌块砖由人工逐层叠好通过叉车送至晾干区。 ⑥自然养护:合格的水泥砌块砖由叉车排列好送至晾干区经过12小时自然养护。自然养护过程为自然晾干,自然晾干后产品含水率在2%左右,不涉及用水。养护完毕后即得成品。 ⑦成品:晾干后的成品由叉车送至1#成品堆场和2#成品堆场进行露天堆放,等待出厂。 2、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主要为水泥和骨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堆场粉尘、给料产生的粉尘、物料输送产生的粉尘、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厂区初期雨水和车辆清洗废水; (3)噪声:主要为搅拌机、液压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生产线上的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泥废包装袋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 |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1、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本项目为**项目,项目厂区土地原为其他水泥制品加工项目(年产5千吨/年的水泥砖块),原项目进行拆除之后,企业依托遗留的部分建设物和设施进行拟建年产1万吨水泥砌块项目,无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无遗留的环境问题。项目施工内容为建设1条水泥砌块砖生产线,建设1间生产车间、1间水泥仓和1间原料仓等配套设施设备。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以及资料收集,项目场地已完成平整及部分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在依托原有工程的生产车间和综合楼等设施的情况下,已完成部分设备进场,未进行安装通电,也未进行水泥砌块砖加工。项目区域环境主要受已建工程的施工影响,已采取下述环保措施: (1)废气 ①场址内生产车间和综合楼的基础施工已对废土方进行临时堆放,采取了遮盖处理,并对堆放区域进行清洁,从而减少起尘量,及时使用堆放的废土方进行建筑物基础的回填和场地的平整; ②场地的施工车辆也采取了洒水抑尘处理。 (2)噪声 ①项目施工阶段均在昼间进行,在施工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盖物,已远离周边居民点; ②使用的设备都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修理。 (3)固体废物 ①施工产生的废土方都用于基础回填和场地平整,无弃方; 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通过购买垃圾桶进行收集,每天施工结束后都对生活垃圾运到附近的乡镇垃圾集中点。 (4)废水 ①项目施工的废水经过建设的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并用于对建筑物基础施工工作中的洒水抑尘;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则借用附近居民区的化粪池进行解决处理。 (5)生态环境 ①施工期间按照施工范围进行;严格控制项目施工范围,期间没有对周边植被造成严重破坏; ②控制场址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场址站租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 经现场调查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工程污染情况经各种处理措施后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已完成部分建筑的施工期间也没有收到环保投诉,无遗留环境问题,没有存在较大的环保问题。 2、项目周边主要污染源 项目场址位于**市**县乔音乡久加村旧州屯附近,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无其他工业企业污染源。 | |||||||||||||||||||||||||||||||||||||||||||||||||||||||||||||||||||||||||||||||||||||||||||||||||||||||||||||||||||||||||||||||||||||||||||||||||||||||||||||||||||||||||||||||||||||||||||||||||||||||||||||||||||||||||||||||||||||||||||||||||||||||||||||||||||||||||||||||||||||||||||||||||||||||||||||||||||||||||||||||||||||||||||||||||||||||||||||||||||||||||||||||||||||||||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我公司受业主委托后,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厂址所在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根据现场实际调查和监测结果,得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结论如下: 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基本污染物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乔音乡久加村旧州屯附近,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项目评价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根****生态环境厅2025年1月21日发布的《****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4年设区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5〕66号),可知2024年**市**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10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域,具体见表3-1。 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由表3-1可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则项目所在评价区域属于达标区。 (2)其他污染物 为了解评价区域内的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委托******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7日进行监测,结合项目区域的气象特征、环境功能区划和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本评价对项目场址最近敏感点(旧州屯)进行大气监测,布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监测项目为TSP。监测及评价结果如下: ①监测点位情况 共布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点位情况见表3-2。 表3-2 大气监测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②监测时间和频次 连续监测3天,每天1次。同步观测地面风速、风向、气温、气压、湿度等地面气象要素。 ③评价标准 评价区域位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的标准限值详见表3-3。 表3-3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④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对监测因子进行单项质量评价,评价公式: Pi=Ci/COi 式中:Pi——某污染物的单项质量指数; Ci——某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 COi——某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3。 当Pi>1,表明该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标准限值,参数的标准指数越大,说明该参数超标越严重。 ⑤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见表3-4。 表3-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μg/m3
根据表3-4的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场址最近敏感点(旧州屯)的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位于**市**县乔音乡久加村旧州屯附近,根据现场调查,距离项目评价区域最近的地表水为东北面约60m的盘阳河,根据《**市水功能区划》,盘阳河水质现状为Ⅲ类,水质目标按二级区划控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外排,无地表水污染途径。故不需要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为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如下表3-6所示。 表3-6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为其他行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项目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市**县乔音乡久加村旧州屯附近,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项目评价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3、声环境: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50m范围的敏感点为旧州屯(北面约23m),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本次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委托******公司进行噪声的监测,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监测方法,于2025年12月5日~6日,监测2天,分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详见附件8。监测及评价结果如下: ①监测布点及监测因子 本次噪声环境现状监测共布设了1个环境噪声监测点,监测具体内容见表3-7。 表3-7 噪声监测点位基本情况表
②评价标准及方法 项目场界敏感点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评价方法:以等效连续A声级(Leq)为评价量,与标准值对比法进行评价。 ③监测结果评价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见表3-8。 表3-8 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表
结果表明:项目最近敏感点旧州屯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6、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市**县乔音乡久加村旧州屯附近,评价区内的植被主要为人工植被,这些植被种类组成单一,结构简单,均为常见物种,主要为灌木丛、人工林、农作物等。项目评价区域已经过开发,长期受人类频繁活动影响,未见到大型野生动物,现存的野生动物主要为蛇类、鼠类、鸟类、昆虫等一些常见的小型动物。 经现场调查,评价区内未发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动植物、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文化遗产等重点保护区。评价区域内生物多样性较为简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一般。 |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场界外500米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3-9。 2、声环境 项目场界50米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3-9。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场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4、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周边最近的地表水主要为东北面约60m处的盘阳河,与项目的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3。其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9。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维持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不恶化。 表3-9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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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项目施工期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3-10。 表3-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摘录)
2、项目营运期无组织和有组织颗粒物的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915-2013)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见表3-11。 表3-11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915-2013)排放限值(摘录)
3、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标准限值见表3-12;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3-13。 表3-1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摘录) 单位:dB(A)
表3-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 单位:dB(A)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国家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NH3-N、SO2、NOx。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收集用于周边旱地施肥消纳;不排放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纳入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污染物。因此,本项目无需单独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 |||||||||||||||||||||||||||||||||||||||||||||||||||||||||||||||||||||||||||||||||||||||||||||||||||||||||||||||||||||||||||||||||||||||||||
|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项目施工期内容主要为场地硬化、工程建设、生产设备的安装、厂房装修及辅助工程建设等,工作量小,且施工期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燃油废气、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和施工固废等。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并完成生产车间和综合楼的建设,部分设备已进场但未安装运行,仅剩水泥仓、原料仓和蓄水池未建设。 一、施工废气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期废气主要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和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物为TSP,均为无组织排放。扬尘产生量受物料堆场起尘量、进出车辆带泥砂量,以及起尘高度、采取的防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影响。 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中施工扬尘源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计算项目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Wc=Ec×Ac×T Ec=2.69×10-4×(1-η) 式中:Wc——施工期扬尘源总排放量,t/a; Ec——整个施工工地的平均排放系数,t/(m2﹒月); Ac——施工区域面积(m2),Ac=4659m2; T——工地的施工月份数,一般按施工天数/30计算,施工时间T=5个月; η——对扬尘的去除效率,采用洒水及围挡降尘措施,η取70%。 由上式可计算得,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量为1.88t。 项目施工期间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及附近敏感点的影响,需采用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平整场地、挖填土方、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2)设备及其材料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3)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应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对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存放。 (4)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建筑垃圾、渣土应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达标车辆不得进入工地现场,杜绝“抛、洒、滴、漏”等污染现象的发生。 (6)加强洒水控尘措施,对产生较大扬尘的作业须实行湿法作业;对道路加大洒水、冲水次数,抑制道路扬尘,并沿项目施工场地边缘设置围挡。如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作业。 在采取上述相应措施后,对周边影响不大。 2、燃油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用到的施工机械和汽车运输,在作业时需燃油而产生燃油废气,主要的污染物是NOx、CO、HC等,污染物的排放主要对施工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使得局部范围的NOx、CO、HC等浓度有所增加。由于项目建设规模较小、施工期较短,大型施工机械较少且为分散作业,施工期间产生的燃油废气较少,属无组织排放。此外,施工机械和运输汽车是在开阔的环境下作业,尾气难以聚集,其排放的尾气浓度较低,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施工废水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冷却水和运输车辆日常冲洗产生的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及少量油污;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将冷却水和冲洗废水引入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故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的生活污水来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用于周边旱地灌溉,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施工噪声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车辆等,噪声源强为70~95dB(A)左右,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需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已严禁在休息时间与夜间(午间12点至14点,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施工。 (2)合理布置了施工总平面,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项目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合理布置施工交通及运输路线。 (3)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使其维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降低运行噪声。 (4)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基础减震、对高噪音设备减振,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 项目整个施工期较短,且工程量不大,而且施工噪声污染具有时效性,局部性等特点,施工停止,污染立即停止。因此,在采取了以上隔声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没有太大影响。 四、施工固废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物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为废弃的沙土石、水泥、木屑、碎石块、弃砖、水泥袋纤维、塑料泡沫、破玻璃、废金属、废瓷砖;生活垃圾包括果皮、瓜皮、菜叶、剩饭剩菜、饭盒等。 上述固体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影响景观、污染土壤和水体,生活垃圾不采取相应措施,容易产生扬尘和白色污染,还会滋生大量细菌、蚊虫和苍蝇,散发出难闻的恶臭。因此,为了将这些固废能妥善收集、合理处置,需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对废弃的破碎砖和残渣等进行就地处置,作填筑地基用;包装物用于回收****收购站。 (2)建筑、建材垃圾作为城市垃圾经收集分类,能利用的建筑。建材垃圾可用于场区平整时回填,少量不能回填的弃土和废弃的建材进行临时堆放,然后统****填埋场进行处理。 (3)按本项目每天进场施工人数10人,生活垃圾0.5kg/人﹒d计,则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5kg。项目场地内设置垃圾临时堆放点,然后统一收集后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施工期间需落实相关要求,通过采取上述合理的措施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上述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1、源强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装卸产生的粉尘、原料堆放产生的粉尘、原料投料到投料口产生的粉尘、输送机输送产生的粉尘、原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原料运输车辆产生的粉尘。 表4-1 营运期废气主要污染源
(1)原料装卸粉尘 本项目水泥原料在水泥房与骨料(石子和砂子)原料在骨料堆场进行卸料,在干燥大风天气时,粉尘产生量较大,原料装****大学装卸扬尘公式计算: Q=M×e0.64U×e-0.27W×H1.283 式中:Q——装卸起尘量,g/次; U——风速,1.5m/s; W——物料湿度,骨料含水率为8%,水泥不含水; M——车辆吨位,项目配备的自卸汽车核定载重量为10吨; e ——自然数,约等于2.71828; H——装卸高度,0.5m。 由上式可得Q水泥=8.7g/次,Q骨料=10.5g/次。 项目水泥原料量为800吨/年,骨料(含石子和砂子)原料量为9600吨/年,项目采用10吨自卸汽车进行原料运输,水泥运输汽车每年需要运输80次,骨料运输汽车每年需要运输960次;则项目水泥房装卸粉尘产生量为0.0007t/a(0.0003kg/h),骨料堆场装卸粉尘产生量为0.0101t/a(0.0042kg/h),故项目原料装卸粉尘总产生量为0.0108t/a(0.0045kg/h)。项目针对原料(水泥及骨料)装卸产生的扬尘采取装卸过程中降低落料高度、装车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可减少装车起尘量约60%,则原料装卸粉尘排放量约为0.00432t/a(0.008kg/h)。 (2)堆场粉尘 项目原料存放在水泥房(堆放期间含水泥袋,进入料斗后才拆开,水泥房全程封闭,不使用筒仓堆放,故不产生筒仓呼吸粉尘)和骨料堆场(露天堆放,不使用筒仓堆放,故不产生筒仓呼吸粉尘),经加工后的水泥砌块砖堆放在1#成品堆场和2#成品堆场(均为露天堆放),堆场粉尘主要来源于骨料堆场和成品堆场(1#成品堆场和2#成品堆场)。堆场扬尘产生量****学院的起尘量推荐公式计算: Q=4.23×10-4×U4.9×AP 其中:Q——堆场起尘强度,mg/s; U——地面平均风速,取1.2m/s; AP——起尘面积,m2; 项目的骨料堆场和成品堆场(1#成品堆场和2#成品堆场)的面积分别为20m2和800m2。根据计算,原料堆放区和产品仓储区的起尘强度分别为0.021mg/s和0.827mg/s,每年不起尘日数(非雨天)按187天计,则原料堆放区和产品仓储区的扬尘产生量分别为0.0001t/a(0.00007kg/h)和0.0045t/a(0.003kg/h)。为避免堆场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骨料堆场和成品堆场(1#成品堆场和2#成品堆场)均采取地面水泥硬化,并均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公告2014年第92号)中《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经洒水抑尘,粉尘控制效率74%,则骨料堆场和成品堆场的扬尘排放量分别为0.000026t/a(0.****182kg/h)和0.00117t/a(0.00078kg/h),故项目堆场的粉尘总排放量为0.001196t/a(0.****982kg/h)。 (3)给料粉尘 项目原料(水泥和骨料)在投料到投料口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出版社.1989.12)中可知,送料粉尘产生系数为0.0007kg/t,项目给料量为10400t/a(水泥原料量为800吨/年,骨料原料量为9600吨/年),工作时间300天,一天8个小时,产生量为0.0073t/a(0.003kg/h)。在生产车间设置1套洒水装置进行降尘,降尘效率约为60%,则给料工序粉尘排放量为0.003t/a(0.0013kg/h),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输送机扬尘 本项目物料通过输送机和螺旋输送器输送,输送过程主要在落料点处产生粉尘, 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出版社.1989.12),输送机转运输送、落料过程产尘系数为0.00115kg/t原料。项目原料用量为10400t/a(水泥原料量为800吨/年,骨料原料量为9600吨/年),则输送转运粉尘产生量为0.012t/a(0.005kg/h)。本项目主要通过生产车间设置的1套洒水喷淋装置对物料进行湿式处理,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经洒水降尘,粉尘控制效率74%,则粉尘排放量为0.003t/a(0.0013kg/h)。 (5)搅拌粉尘 本项目设置有1台搅拌机,在原料混合搅拌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粉尘,搅拌机工作时间为2400h。搅拌工序产污系数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行业系数计算,产污系数详见表4-2。 表4-2 水泥制品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摘录)
本项目年产水泥制品约10000t/a,则物料混合搅拌产生的粉尘产生量为5.23t/a(2.18kg/h)。根据项目规模及产污排放量较小,故不设布袋除尘器,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置了1套洒水装置,本次评价要求在搅拌机上加强洒水降尘的次数生产车间设置的洒水装置,降尘效率可达约为80%,故搅拌产生的粉尘排放量为1.046t/a(0.436kg/h),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6)原料车辆运输粉尘 项目原料运输道路均为水泥硬化路面。运输车辆采用证照齐全、手续完善的运输建材专用车辆,运输过程实行限速(≤30km/h)行驶。原料从厂区大门运输至原料堆放区运距约为100m。运输车辆装满原料进出厂区时,易产生二次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保护中心****学院提出的经验公式进行计算运输扬尘源强,公式如下: 式中:Qi——****车行驶扬尘量,kg/km; Q——每辆汽车运输总扬尘量,t/a; U——汽车速度,km/h,取15km/h; W——汽车重量,汽车自重3t,载重量7t,满载后汽车总重10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经常洒水、清扫(降尘率80%)以0.015kg/m2计。 项目拟采用载重为10t(汽车重量按3t计)汽车进行运输,汽车空载时平均重量按3t,满载时平均按10t计。运输原料量为10400t/a(34.67t/d),则项目运输原料需运输汽车1040辆次/年(4辆次/天),即空载和满载车流量达2080辆次/年(8辆次/天)。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未铺装道路采取限值最高车速40km/h时TSP控制速率为53%,取控制效率最大值。本项目道路运输通过限速、每天洒水3次的方式降尘,降尘效率为66%,经计算,运输道路扬尘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3。 表4-3 项目运输道路扬尘产排情况一览表
(7)机械设备燃油废气 项目采用柴油作为燃料的设备主要有铲车、运输车辆和部分生产设施。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设备的柴油消耗总量约100t/a。柴油燃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CO、NOx等,****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办公室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教材《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可知,以柴油为燃料的载重汽车污染物排放系数为CO 1.56kg/t、NO25.84kg/t,则项目开采设备参照载重汽车的产物系数计算,污染物产生量为CO 0.156t/a、NO20.584t/a,可以假定Q(NO2)/Q(NOX)=0.9,则柴油燃烧NOx排放量为0.649t/a。 2、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粉尘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4。 表4-4 项目营运期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由表4-4可知,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总计为1.059516t/a,则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年排放量为1.059516t/a、NOX年排放量为0.649t/a、CO年排放量为0.156t/a。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AERMOD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选取TSP、SO2、NOX作为估算因子。 (1)污染物评价标准 表4-5 污染物评价标准
(2)污染源参数 表4-6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3)估算模型参数 表4-7 估算模型参数表
(4)污染源结果 ①正常工况下污染物结果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估算结果如下: 表4-8 污染物估算结果一览表
表4-9敏感点预测结果一览表
由表4-8、表4-9计算结果可知,项目建成后,厂界TSP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标准限值;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面23m的旧州屯,经预测结果表可知,项目敏感点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未出现超标情况,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②非正常工况排气筒废气达标分析 本项目主要废气处理设施为洒水装置,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主要为“洒水装置”失效时(布洒水装置发生喷嘴堵塞、管道破裂等),在废气治理设施完全失效的状态或废气收集管道完全破裂状态下进行估算,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废气非正常工况源强情况见下表4-10。 表4-10 污染物估算结果一览表
为防止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A、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隔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B、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C、应定期维护、检修洒水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 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生产车间内安装洒水设备,针对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抑尘,物料装卸过程中应降低落料高度、装车前洒水抑尘;在运输车辆来往的厂区道路及车辆上进行洒水降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少废气的产生。 综上可知,项目各废气的污染处理措施可行,可减缓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废气自行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HJ 847-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 848-2017)等规范要求的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公开,监测计划见表4-11。 表4-11 项目废气监测要求
二、废水 1、源强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降尘用水、搅拌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①降尘用水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堆料区(骨料堆场、1#成品堆场和2#成品堆场)及运输车辆道路的降尘用水。根据水平衡分析,降尘用水量为3.59 m3/d(1044.1m3/a),该部分降尘用水自然蒸发或进入产品及原料。 ②搅拌废水 水泥砌块生产过程中需要加水,根据水平衡分析,项目搅拌用水量为3200t/a(10.67t/d),其用水大部分进入到产品中,少部分蒸发到空气中,不排放。 ③车辆清洗废水 根据冲洗车辆用水定额为50L/车次。本项目原料(水泥和骨料)年运输量为10400吨,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根据水平衡分析可得,项目车辆冲洗废水为0.16m3/d(29.92m3/a);车辆冲洗区域需设置容积为1m3的洗车槽,对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再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④初期雨水 雨季期间,厂区场地及道路易受雨水冲刷,厂区场地、路面需进行地面硬化,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SS。厂区内的生产车间设置了厂棚,防止雨水对项目生产区域进行直接冲刷,因此,厂区初期雨水需考虑生产车间厂棚的屋面初期雨水量,则项目场址初期雨水收集汇水面积等同于厂区占地面积(室外和室内屋面)为4659m2。 参照《给水排水工程快速设计手册》,采用一次降雨过程中前15min的降水量计算初期雨水量,项目初期雨水的产生量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雨水流量公式,计算公式及结果如下: Q=qΦF 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 Φ—径流系数,厂区场地取0.7;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市取220 L/S﹒hm2; F—汇水面积(hm2),厂区场地汇水面积为0.4659hm2。 由上式计算可知,项目厂区场地雨水设计量为71.75L/s,工业场地初期雨水量为64.58m3/次。 根据厂区场地所在处地形条件(南高北低),**雨水沟,雨水由南向**,故项目需在厂区北侧设置一座容积为7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室外雨水和屋面雨水通过雨水沟均流向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初期雨水收集池中和沉淀后,最终可用于厂区的洒水降尘。 ⑤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职工为2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时间为300天,根据水平衡分析可得,项目的生活用水量为1m3/d(30 m3/a),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每天产生的污水量0.08 m3/d,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a。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等。 根据城市污水回用技术手册,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浓度约为COD 300mg/L、BOD5120mg/L、SS 150mg/L、NH3-N 30mg/L,项目通过三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依据环保部2013年7月17日发布的《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及类比分析,三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污染物的去除效率约为COD:40%,BOD5:30%,SS:60%,氨氮:5%。项目废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源强详见表4-12。 表4-12 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源强一览表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再收集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2、废水源强分析 ①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初期雨水主要包括粉尘、烟尘等微小固体颗粒,这些物质可直接随雨水降落或被冲刷进入水体,室外雨水和屋面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沟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中和、沉淀后,最终可用于厂区道路、生产过程中和堆料区的洒水降尘,其雨水池量能满足项目的所需用水。 项目初期雨水为64.58m3/次,考虑到降雨强度可能出现的波动,项目应设置容积为80m3的初期雨水池,容积可满足初期雨水的收集要求,并设置沉淀、过滤设施,处理后的雨水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0.08m3/d(24m3/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Cr、BOD5、NH3-N、SS,经排水管道系统汇集后,进入三级化粪池(容积为3m3)处理后,再收集用于周边旱地施肥消纳,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占化粪池设计规模的2.7%,可以满37天的污水容纳量,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中关于小型化粪池的设计要求,只要做好并做好防渗处理,定期清掏,实现**化利用,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③冲洗车辆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项目原料(水泥及骨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污染物等,设置洗车槽对冲洗废水进行集中,后排放到初期雨水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环节,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0.16m3/d(29.92m3/a),项目需设置容积为1m3的洗车槽,大于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量,可满足冲洗车辆废水的收集要求。因此,本项目冲洗车辆废水完全回用是可行的。 ④事故应急池设置必要性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无重大环境风险源。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无外排。因此,可不单独设置事故应急池。但应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跑冒滴漏。 三、噪声 1、噪声源强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主要有砌块成型机、配料机、皮带输送机、搅拌机、螺旋输送器、叠板机、送板机等,均安装于生产车间内。各声源到厂界四周距离见表4-13。主要采取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防治,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见表4-14。 表4-13 噪声源到厂界距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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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表4-14 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注:①项目厂房和底基均是混凝土,按薄屏障计,衰减最大取20dB,本项目衰减取15dB。 | |||||||||||||||||||||||||||||||||||||||||||||||||||||||||||||||||||||||||||||||||||||||||||||||||||||||||||||||||||||||||||||||||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大气环境 | 无组织 | 生产车间 | 颗粒物 | 设置1套洒水装置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915-2013)表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
| 原料(成品)堆放区 | 采用防尘布覆盖,装卸过程中降低落料高度,进行定期洒水降尘 | ||||
| 输送道路扬尘 | 进行限速、每天进行3次洒水降尘 | ||||
| 地表水环境 | 洗车槽 | 车辆冲洗废水 | 洗车槽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 | / | |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初期雨水 | 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 / | ||
| 生活废水 | COD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收集用于周边旱地施肥消纳 | / | ||
| BOD5 | |||||
| SS | |||||
| 氨氮 |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 电磁辐射 | / | ||||
| 固体废物 | 废包装材料 | / | 收集后外售给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 | |
| 加工及维修过程 | 废油桶 | 分别使用专用的收集桶进行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 废润滑油 | |||||
| 含油抹布 | |||||
| 人员工作期间 | 生活垃圾 | 暂存于垃圾桶内,统一收集后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分区防渗、地面硬化 |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危险废物分别使用专用桶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对暂存间进行地面硬化,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和定期检查。 |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企业应做好物料管理台账、废气运行设施管理台账、例行监测台账等环保档案;(2)企业在项目建成投产,实际排污前,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2019年版),办理排污许可证;(3)项目试生产3个月内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厂界外500****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化区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等敏感目标;项目选址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乔音乡久加村旧州屯附近,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压占生态红线,故选址合理可行。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轻微环境影响,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的情况下,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 废气 | 颗粒物 | / | / | / | 1.059516t/a | / | 1.059516t/a | / |
| 废水 | COD | / | / | / | 0.00432t/a | / | 0.00432t/a | / |
| BOD5 | / | / | / | 0.002016t/a | / | 0.002016t/a | / | |
| SS | / | / | / | 0.00144t/a | / | 0.00144t/a | / | |
| 氨氮 | / | / | / | 0.000684t/a | / | 0.000684t/a | / |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废水泥包装袋 | / | / | / | 0.8t/a | / | 0.8t/a | /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 | / | / | 0.3t/a | 0.3t/a | / | |
| 危险废物 | 废油桶 | / | / | / | 0.015t/a | / | 0.015t/a | / |
| 废润滑油 | / | / | / | 0.001t/a | / | 0.001t/a | / | |
| 含油抹布 | / | / | / | 0.0005t/a | / | 0.0005t/a | /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