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第三批材料(球墨铸铁管类****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省**县特立路4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社区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按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执行! 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汽运至项目工地 3.质量要求1、货物采购整体质保期为两年,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非乙方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如乙方怠于履行,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维修,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全部差额。 2、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12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因乙方原因未按时解决故障的,每延误1小时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1000 元,直至故障解决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上述赔偿款在结算中予以扣除,保修期顺延。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结算中予以扣除,保修期顺延。 4、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5、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6、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4.售后服务1、货物采购整体质保期为两年,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非乙方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如乙方怠于履行,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维修,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全部差额。 2、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12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因乙方原因未按时解决故障的,每延误1小时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1000 元,直至故障解决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上述赔偿款在结算中予以扣除,保修期顺延。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结算中予以扣除,保修期顺延。 4、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5、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6、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5.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分期付款:项目分批次供货付款结算,中标供应商凭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付款。每批次货物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支付到场货物价款的60%,货物经检测合格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场货物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付清,质保期内不计息。 (4)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函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484604.70元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及返还期限:待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5)乙方需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由甲方严格办理完毕相关财务手续后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付款时间以甲方统一拨付款项时间为准。 (6)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乙方收款账号,以本采购合同约定为准。除另有约定外,所有款项均按人民币结算。 户 名:**** 账 号:820********058961 开户行:****银行江背支行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江背支行(****:820********058961)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双控帐户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按甲方下达的书面供货计划单进行供货,每批次供货需在计划单下发后10日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于交货后 10 日内完成材料入库相关工作,计划外的供货甲方一律拒绝验收和付款。乙方应负责装卸。 交货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县境内)货到现场签收。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执行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执行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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