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月28****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5091。
通讯地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涂料产品(含稀释剂、固化剂)产能扩产项目 | ****开发区江河路16号 | **** | ****公司原有涂料(含稀释剂、固化剂)生产厂房、仓库、储罐和生产辅助用房等,优化部分产品配方,调整原辅料及产品储存库位,对实验室、环保设施、部分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新增部分设备设施、稀释剂自动化生产包装系统、自动化配色包装系统,提升生产安全环保水平。形成年产30920吨溶剂型涂料(其中2828项30520吨)、3370吨涂料用稀释剂、3660吨固化剂(其中2828项3480吨)、50吨食品涂料(不含溶剂)、5000吨光固化涂料(不含溶剂)和7000吨水性涂料。**一座丁类仓库用于存放包装空桶及丁戊类粉料,建筑面积1196.64平方米。 |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水经收集后接管至南****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接管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见《报告表》P123-P124。 2、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须高度重视废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检测室、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处理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二甲苯、丙酮、乙酸酯类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相关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丙酮、乙酸酯类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相关限值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122-P123。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机电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建筑隔声及环评中提出的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项目产生的过滤滤渣、废滤芯/滤袋、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类贮存、及时处置,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完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