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分局 | [ 发文日期 ]||
| 有效 | [ 文 号 ]||
| 关于拟作****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 ||
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内容,经审议,我局拟****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 话:0912-****803
通讯地址:**市民****生态环境局**分局(A03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
| 1 |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省**市**区**路街道三岔湾草沟大桥南500米处 | **** | **鸿金****公司 | ****处理厂位于**市**区三岔湾草沟大桥南500米处,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5万m3/d,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7万m3/d,总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00m3/d。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均采用“粗、中格栅+曝气沉砂池+速沉池+AO生物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的工艺处理污水,主要接纳处理西沙南片区、南**、高新区、科创******处理厂超出负荷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榆溪河,满足《**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A标准要求。****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于榆溪河(无定河一级支流)东岸,****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45′46.03″,N:38°11′53.98″,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COD:985.47t/a,氨氮:49.27t/a。 |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全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