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中心商业开发项目(一期)提升改造工程已具备分包比选条件,现决定邀请我司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分包库内**施工班组参加该项目分包比选。
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心商业开发项目(一期)提升改造工程--专业分包;
2.2 项目建设地点:**市
2.3 比选范围和内容:中选人负****中心商业开发项目(一期)提升改造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甲供材料除外)、机械,并负责所施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包括且不限于挖沟槽土方、装饰灯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其中,石桌石凳、景观小摆设等由我司提供。
2.4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6比选控制价:暂定100万元;
2.7比选优惠费率:不低于8% ;
3、比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报价单位须是我司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分包库内**施工班组,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其他资格要求: / 。
3.3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比选报价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中选通知书发出前比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中选单位相关证件进行原件核实,如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中选单位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报价单位,请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2 月 1 日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司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5、比选时间、地点
5.1 比选时间 2026 年 2 月 2 日10时 30分(**时间,下同),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2 日 10 时 30 分。加急标书代写
5.2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会议室(**市普莲路283号普莲安置小区A1幢3梯504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拒绝;比选时,比选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比选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报价资格。加急标书代写
6、评选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7、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7.1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 2026 年 2 月 2 日 10 时 30 分前提交至比选单位;
7.2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7.3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比选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比选单位,比选报价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住应注明报价单位及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加盖公章的不予接受)。(2)采用转账方式,截止到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天,从比选报价单位****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比选保证金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开户名称:****,开户账户:935********0810081。****银行转账单)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应加盖公章,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3)采用年度比选保证金形式,采用年度比选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具体根据《****关于实行年度比选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加急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集团官网(http://www.****.com/)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潜在报价单位随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踏勘现场
比选单位不组织踏勘现场,报价单位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报价单位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10、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2****0103
地 址:**市普莲路283号普莲安置小区A1幢3梯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