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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官文化旅游区智能售卖机便民服务协议租赁公告
根据《****财政局文件》(《侯财国资〔2023〕27号)参照《**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11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现将侯官文化旅游区智能售卖机便民服务承租方、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等租赁合同相关条款,通过**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网站公示如下:
一、招租方式:协议租赁
二、承租方:**开****公司
三、租赁期限:3个月(2026年2月7日-2026年5月6日);
四、租金模式:收取每台营业额(税后)的10%;
五、投放点位:4台(目前投放位置:游客中心区域、智慧体育公园、八角亭公厕和茉莉园附近区。后续根据管理情况和实际需求,双方另行协商增减。)
六、电费:由我公司负责,不再另行收取。
现将本协议租赁进行公告,公告5个工作日(公告期: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对本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司反映(电话:0591-****003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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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