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科学规范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决定公开征集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
土壤学、植物营养、农业**与环境、土地**管理、农田水利、环境工程、生态环保、农业工程、自然地理、地理信息、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自然**调查、土地整治、土壤检测、环境工程、土壤化学、耕地质量等相关专业,具有丰富的耕地质量相关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
二、专家库人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个人信誉;
(二)熟悉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事耕地质量管理或相关领域工作3年(含)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可进行外业踏勘活动,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认真按要求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业务工作;
(四)非公务员;
(五)无违法犯罪,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标书代写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
四、申报材料
(一)《**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二)《**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承诺书》(附件2);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复印件;
(六)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材料等。
五、推荐程序及管理
专家库组建严格按照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比选确定、动态管理 原则开展。
(一)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家均可报名申请加入**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需如实填报《**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签订《**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承诺书》(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申请人将盖章后的《**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承诺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在征集时间****农业农村局(**市港窑路64号耕肥站黄**186****1393),同步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遴选,提出市级专家库专家初步名单,****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市级专家库管理。
****农业农村局对**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主动退出等原因之一的,以及其他原因不合适继续担任市级专家的,取消市级专家资格,并适时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入市级专家库。
附件:1.**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申请表(点击下载)
2.**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承诺书(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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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