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奇瑞牌SQR6451T21T7小型普通客车(皖BGS606)转让 | 标的编号 | N0122CL260014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2月12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5)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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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3,500元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月20日 | ||||||||||||||||||||||||||||||||||||||||
| 评估机构 | **天恒房****公司 |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3,500元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73X0 住所:**省**市**市无城镇滨**路84号 法定代表人:张荣华 类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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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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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政府****委员会 | ||||||||||||||||||||||||||||||||||||||||
| 特别 |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车辆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前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 (3)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 (4)车辆存放地点:**市无城镇滨**路84号****内。 (5)根据**各地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不达相应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提档手续或异地入户手续,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标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了解当地车管部门有关政策。 (6)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交易所****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
| 受让方资格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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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受让方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转让标的相关数据及信息以现状为准,如本公告、评估报告列示数据及信息与现状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不要求退款和退车。自办理完毕移交手续之日起,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现场查勘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现状(包括品牌型号、质量、外观、内饰、配置、年检、保险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产生的任何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内”、“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前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的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同意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车辆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已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已自行查询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如因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不达****管理部门不接收或不能办理过户上牌手续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转让标的相关数据及信息以现状为准,如本公告、评估报告列示数据及信息与现状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不要求退款和退车。自办理完毕移交手续之日起,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负责提走车辆;逾期提车的,受让方应支付停车费用(每逾期1日人民币100元)。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提车时,若油箱无油、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9、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受让标的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事宜等,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办理受让标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时需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时,转让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二手车交易发票的开具。 11、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在转让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相关税费,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2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 12:00,14:30至16:30。 | |||
| 报名手续 |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om),如有疑问请致电(季经理 0553-****788)咨询。 2、受让****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受让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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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
1、国产/进口:国产。
2、外廓尺寸:长4506mm;宽1841mm;高1740mm。 3、驾驶室载客:5人。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现场查勘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现状(包括品牌型号、质量、外观、内饰、配置、年检、保险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产生的任何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内”、“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前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的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同意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车辆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已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已自行查询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如因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不达****管理部门不接收或不能办理过户上牌手续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转让标的相关数据及信息以现状为准,如本公告、评估报告列示数据及信息与现状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不要求退款和退车。自办理完毕移交手续之日起,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负责提走车辆;逾期提车的,受让方应支付停车费用(每逾期1日人民币100元)。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提车时,若油箱无油、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9、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受让标的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事宜等,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办理受让标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时需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时,转让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二手车交易发票的开具。 11、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在转让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相关税费,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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