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0〕7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0〕107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具备条件和有承办意愿的培训机构。
(二)基本条件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6年2月2日——2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所需材料
1.《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政府相关行****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证明材料
3.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4.教学场地所有权证(租用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
5.设施设备清单
6.师资及管理人员名册、教学管理制度
7.宿舍、教室、饭堂现场照片
以上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后现场退回。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报机构向****提出书面申请,并对本单位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受理。****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申请的承训机构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对资料不齐的予以告知补齐,不符合相关条件不予受理。
(三)评审。****通过与确认申报机构资质的教育、人力****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对受理的培训机构申请材料统一审核评估。对评估合格的,****根据当年度培训需求,择优确定承训机构并上****事务局。
(四)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目录和专业目录将通过我局网站这一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签约。公示期结束后,****按照有关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承训合同。承训合同应该明确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培训质量、资金结算、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合同变更与终止情形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其它事项
1.纳入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中的机构(含专业),即取得承办****组织或委托组织的相关培训的资格,但不作为承办具体培训业务的依据。
2.黄页根据承训机构变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五、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县都城镇四一八路58号后座203室。(****移交安置和权益维护股)
联系人:陈乐
联系电话:0766-****066
附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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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