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荣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生产线新建项目拟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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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搅拌站生产线**项目拟审查公示
索引号:**** 发布时间:2025-12-15 10:14:00

****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147、0878-****885****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 真:0878-****885

通讯地址:**州**市**路696****中心三楼C区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沥青搅拌站生产线**项目

**县****委员会****砖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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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6万元。主要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60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乳化沥青生产线1条。**生活及生产办公用房(500平方米)及配套设备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2.5万t,年产乳化沥青260t。

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入场和场内道路洒水抑尘。

②运输车辆密闭,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后,车速应控制在20km/h以内,减少车辆碾压起尘量。

③易扬尘物料使用篷布等遮盖。

④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运输、装卸土石方、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现场材料及土方必须堆放整齐并遮盖,严禁裸露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⑤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不允许现场乱堆放。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⑥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

运营期:(1)项目输送带进行密闭,骨料筛分、搅拌主楼上料口设置集气罩将粉尘收集后和干燥筒废气一同进入二级除尘器(旋风+布袋)进行处理,再通过DA001,高22m排气筒统一排放。

烘干筒烘干柴油燃烧烟气利用干燥筒一端鼓风,另一端用引风机将废气吸入配套的二级除尘装置(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

项目原料堆场在碎石、砂卸料、堆放过程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本环评提出项目原料堆场采用半封闭结构,上方均设计为彩钢板顶棚,三面围挡。

本项目共设1个矿粉筒仓,每个筒仓顶部呼吸口均自带脉冲式除尘器。筒仓粉尘经仓顶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由于食堂厨房油烟初始浓度均较低,油烟经家用油烟机抽出后,由烟道排入大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施工废水沉淀池(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砖厂已建化粪池,委托附近农户清掏处理做农家肥使用。

运营期:项目生产不产生废水。员工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绿化和洒水降尘,项目废水不外排。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1)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3)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

4)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证场内运输畅通,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①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利用的应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填埋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1)本项目骨料经干燥滚筒干燥后进入振动筛筛选,筛选出粒度不合格(过大)的不合格的骨料。不合格的骨料经返回商家重新加工。

(2)本项目旋风和布袋收尘收集的粉尘主要来自骨料提升、振动筛分产生的粉尘和干燥滚筒干燥加热砂石工序中的燃油与干燥烟尘,本进项目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行除尘处理,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做原料使用。

(3)失效活性炭:本项目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要求经收集后使用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活性炭达到饱和后需要进行更换,按每3个月更换一次,废活性炭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须设置15m2危废贮存库临时存放废活性炭及废导热油,定期清运至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随意处置。

(5)导热油炉内的导热油需定期更换,本项目导热油为每五年更换一次,废导热油产生量为2t/5a,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49-08。导热油更换时由厂家进厂进行更换,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储存。

(6)废机油:本项目场内设备及车辆需定期维修,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5t/a,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14-08。****修理厂进厂维修,维****修理厂带走处理。****修理厂进行修理,****修理厂进行处置,不在厂内存储。

(7)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025t/d、0.225t/a,经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8)化粪池污泥:本项目化粪池污泥和生活污水一同由周围居民清运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根据项目装置、单元特点及污染控制难易程度,项目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柴油及沥青储罐区、导热油炉区域、危废贮存库作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

一般防渗区:隔油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作为一般防渗区域;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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