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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说明:**市西二路(水岸铭都小区至鹤伴六路)道路建设工程
二、建设内容:北起水岸铭都小区南侧,南至鹤伴六路,全长约766米,**费约2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弱电排管等。
三、需进行项目的清单控制价编制,编制成果应经建设单位人员审核通过,应经财政部门评审通过,最终成果应由中标单位负责进行控制价备案。
四、项目付款方式:出具成果文件并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完成备案后付至50%;开始施工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本项目报价应包含采购人要求编制完成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费、辅材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采购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标书代写
六、中标单位应派出人员进驻待建设的施工现场服务,在项目服务期内,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应在1小时之内赶赴项目现场或会议室进行控制价的现场勘查或编制情况汇报,经甲方提出意见后,应在2天内完成控制价文件优化。
七、未能如期完成编制或编制报告质量差,存在漏项、缺项等情况,影响甲方后续总工期、造成后期施工过程中甲方预算超支的,将扣除项目服务费并追究损失。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符合本项目的业务范围。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社保证明(上传人员信息)。
4.中标人需至少提供2份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的市政道路工程服务业绩(上传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