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相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省**市**县高新区规划区内
5、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1****处理厂,****处理厂一座,包括污水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消毒计量单元、除臭处理单元、污泥处理单元、相关建筑配套设施;(2)排水管道:排水管道设计****工业园区消防站东侧道路旁,承接上游来水,管道整体自北向南敷设,下穿蒲化铁路后继续向东敷设,终点接入现状D2400mm排水管道,最终排入洛河。
6、总投资:23081.51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屈晓强
联系电话:182****1567
邮箱:****@qq.com
地址:**省**市**县高新区规划区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现场勘查→收集相关政策资料及技术文件→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写→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环境局→专家会议评审→报批。
(2)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五、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com/s/1tOZFoTRgGUkL1HZQSSh3sg
提取码:rrud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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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