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鱼珠街道 |
| 标的名称 | 出租**市**区茅岗路380号前座自编5号首层物业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工业 |
| 特色 | 产业园/创意园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13,895.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含管理费,第二年开始(每满12个自然月为一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671.23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首层建筑面积约671.23㎡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3年 | ||
| 免租期限 | 首年1.5个月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房地产权证 |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证字第C****937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1342.46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汽车修车间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公司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次。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看样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联系方式 | 王先生,159****7511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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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 ||||||||||||
| 2.评审地点: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 | |||||||||||||
| 5.评审规则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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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
| 候选成交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缴纳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标准 | 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成交方****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 ||||||||||||
| 服务费缴纳期限 | 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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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租赁物已办理**市房地产证,权属方****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权属方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权属方签署三方《租赁合同》。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及产权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相当于第三年的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3.安全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及产权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首年月租金的50%作为安全保证金。 4.院区分摊费:承租方需每月向院区内第三方**二运特来电****公司缴纳管理费,管理费收费标准将由**二运特来电****公司****园区内的物****园区内已出租物业面积分摊计算(预测约6元/平方米/月,具体管理费及管理服务范****公司协调为准)。 5.水、电费收费标准: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承担租赁物的水费及电费(含公摊部分)、清洁卫生、垃圾费和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其中水、电费按市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缴,承租方在接收到院区内第三方**二运特来电****公司出具的水电缴费通知单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二运特来电****公司缴交。 6.物业交付: (1)租赁物现配有水、电,院区内水、电均由第三方**二运特来电****公司统一管理,承租方需自行与**二运特来电****公司协调租赁物用水、用电事宜。 (2)租赁物产权证规划用途分别为:自编 2 为饭堂、候工室;自编 4为铆焊车间;自编 5 为汽车修车间,出租方对租赁物按照现有质量、现有的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租赁物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接收租赁物时应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存在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其他质量问题,应于接收房屋后 3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合格交付。 7.出租用途:租赁物只能用作工业用途,严禁使用明火。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依约使用场地,不得生产、储存和经营违禁物品及各类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及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的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严禁在租赁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承租方在租赁物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或因存放物品、电动自行车引起的安全事故,且因存放物品、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事故责任及损失一切由承租方承担。 8.转租条款:在租赁期限内,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对租赁物进行转让、转租(包括部分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承租方擅自与第三方签订的《转租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承租方因经营业态、行业惯例等特殊情况确需要转租的,承租方须提前 3 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书面转租承诺,并向出租方另行缴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等额金额作为转租保证金(包括部分转租)。承租方应事先将转租合同内容书面报出租方审批,经出租方或出租方上级单位决策审批同意后方可转租,转租合同须交出租方备案。(具体转租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第七条)。 9.承租方已清楚明确知道租赁物登记的规划用途,并已清楚了解租赁物场地安全状况和交付标准,如因租赁物规划用途、可供用电及场地安全状况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及在日后的使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追究出租方或产权方任何责任。 10.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与产权方承担租赁物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维修义务(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及除出租方、产权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维修情况外,其余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及排水与排污管道的漏水、渗水、堵塞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1.****加油站,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在日常运营中必须****建设部印发的《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第 4.0.4 ****加油站的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在租赁物内使用明火,承租方要确保在日常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全面落实此项安全规范,杜绝任何可能造成火灾隐患的举动,以确保租赁物场所的安全管理。 12.免责条款: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以及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搬迁、“三旧”改造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征用、土地物业综合开发、企业改制、该物业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等非出租方或产权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及产权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案由三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方或产权方有权单方面提出变更或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当按照出租方或产权方的要求执行,且三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3.其他相关披露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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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41,685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17:00前缴纳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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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方向委托方另行支付,如有剩余则由本所原路退还成交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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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仅广交所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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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和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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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1.租赁物已办理**市房地产证,权属方****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权属方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权属方签署三方《租赁合同》。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及产权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相当于第三年的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3.安全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及产权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首年月租金的50%作为安全保证金。
4.院区分摊费:承租方需每月向院区内第三方**二运特来电****公司缴纳管理费,管理费收费标准将由**二运特来电****公司****园区内的物****园区内已出租物业面积分摊计算(预测约6元/平方米/月,具体管理费及管理服务范****公司协调为准)。
5.水、电费收费标准: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承担租赁物的水费及电费(含公摊部分)、清洁卫生、垃圾费和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其中水、电费按市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缴,承租方在接收到院区内第三方**二运特来电****公司出具的水电缴费通知单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二运特来电****公司缴交。
6.物业交付:
(1)租赁物现配有水、电,院区内水、电均由第三方**二运特来电****公司统一管理,承租方需自行与**二运特来电****公司协调租赁物用水、用电事宜。
(2)租赁物产权证规划用途分别为:自编 2 为饭堂、候工室;自编 4为铆焊车间;自编 5 为汽车修车间,出租方对租赁物按照现有质量、现有的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租赁物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接收租赁物时应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存在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其他质量问题,应于接收房屋后 3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合格交付。
7.出租用途:租赁物只能用作工业用途,严禁使用明火。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依约使用场地,不得生产、储存和经营违禁物品及各类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及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的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严禁在租赁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承租方在租赁物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或因存放物品、电动自行车引起的安全事故,且因存放物品、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事故责任及损失一切由承租方承担。
8.转租条款:在租赁期限内,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对租赁物进行转让、转租(包括部分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承租方擅自与第三方签订的《转租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承租方因经营业态、行业惯例等特殊情况确需要转租的,承租方须提前 3 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书面转租承诺,并向出租方另行缴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等额金额作为转租保证金(包括部分转租)。承租方应事先将转租合同内容书面报出租方审批,经出租方或出租方上级单位决策审批同意后方可转租,转租合同须交出租方备案。(具体转租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第七条)。
9.承租方已清楚明确知道租赁物登记的规划用途,并已清楚了解租赁物场地安全状况和交付标准,如因租赁物规划用途、可供用电及场地安全状况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及在日后的使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追究出租方或产权方任何责任。
10.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与产权方承担租赁物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维修义务(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及除出租方、产权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维修情况外,其余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及排水与排污管道的漏水、渗水、堵塞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1.****加油站,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在日常运营中必须****建设部印发的《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第 4.0.4 ****加油站的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在租赁物内使用明火,承租方要确保在日常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全面落实此项安全规范,杜绝任何可能造成火灾隐患的举动,以确保租赁物场所的安全管理。
12.免责条款: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以及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搬迁、“三旧”改造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征用、土地物业综合开发、企业改制、该物业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等非出租方或产权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及产权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案由三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方或产权方有权单方面提出变更或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当按照出租方或产权方的要求执行,且三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3.其他相关披露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方向委托方另行支付,如有剩余则由本所原路退还成交方。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3.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人/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适用于自然人)。 3.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适用于法人/个体工商户)。 4.提供意向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适用于自然人)。 5.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6.****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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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银行****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董小姐、谭小姐 | ||
| 联系方式 | 020-96100转599、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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