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净化设施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净化设施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1-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P48页:附件 2-7 同类项目业绩 2.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 3 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空气净化类设施设备维保服务)的数量,每提供一份金额 130 万元/年以上的合同得 0.8 分。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中P48页附件 2-9 纳税缴纳数据汇总表 2024 年度X月。
3、原招标文件中P87页: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企业规模 (4 分)2.根据投标供应商上年度(2024 年度)纳税总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 0.2 分, 对照填制附件 2-9(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
所得税。未提供的为 0 分,纳税额为 0 或为负值时得 0 分)3.根据投标供应商上年度(2024 年度)缴纳社保的人员数量(12 个月每月缴纳人数合计数量)由多至少排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递减 0.2 分,对照填制附件 2-9。(根据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等判定,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提供的为 0 分)
4、原招标文件中P88页: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企业信誉
(1)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024年)3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投标供应商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2分,取得过两次的得标准分值得1分,取得过一次的得标准分值得0.5分,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2)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以采购机构查询军队采购网内网处罚截止日期为准,供应商提供外网查询截图)无论做出处罚决****管理部门和不同的处罚有效范围,凡纳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均有效。
5、招标文件P125页合同专用条款
★3.至少安排固定驻点人员7人,且实行全年365天、每日24小时专人驻守值班,保证正常开机率≥95%以上。因上述专职人员中途脱岗所造成的损失,****公司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
6、原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市**区雁兴路68号)第五电子开标厅。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1、招标文件中P48页:附件 2-7 同类项目业绩 2.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 3 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空气净化类设施设备维保服务)的数量,每提供一份金额 60万元/年以上的合同得 0.8 分。标书代写
2、附件 2-9 纳税缴纳数据汇总表 2025 年度X月。
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企业规模 (4 分)
(2)根据投标供应商上年度(2025年度)纳税总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 0.2 分, 对照填制附件 2-9(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未提供的为 0 分,纳税额为 0 或为负值时得 0 分)。
(3)根据投标供应商上年度(2025年度)缴纳社保的人员数量(12 个月每月缴纳人数合计数量)由多至少排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递减 0.2 分,对照填制附件 2-9。(根据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等判定,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提供的为 0 分)。
4、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企业信誉
(1)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2025年)3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投标供应商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2分,取得过两次的得标准分值得1分,取得过一次的得标准分值得0.5分,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2)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2025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以采购机构查询军队采购网内网处罚截止日期为准,供应商提供外网查询截图)无论做出处罚决****管理部门和不同的处罚有效范围,凡纳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均有效。
5、招标文件P125页合同专用条款
★3.至少安排固定驻点人员5人,且实行全年365天、每日24小时专人驻守值班,保证正常开机率≥95%以上。因上述专职人员中途脱岗所造成的损失,****公司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
6、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4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市**区雁兴路68号)第五电子开标厅。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01-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相同内容一并更正。我方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931-****153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0931-****105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 系 人:牛经理
电 话:133****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