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47 翠屏区金秋湖镇(南溪界)至永兴镇(叙州界)段改建工程

审批
四川-宜宾-翠屏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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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6-01-30

项目名称 S547 **区金秋湖镇(**界)至**镇(**界)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金秋湖镇、**镇 占地面积(平方米) 236737.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琴 联系电话 188****8431
项目投资(万元) 46398 环保投资(万元) 13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10-1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市**区金秋湖镇、**镇,路线起于新国村双水井小**侧,与 S547 **段(S546 共线段)相接,经金秋湖镇、新站村、大垇村、**村、**镇、八庙村,止于**村西侧。项目路线全长 31.565 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 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按 7.5 米改建,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标准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自然通风等措施后通过自然扩散排放至大气环境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依托周边农户化粪池物理沉淀措施后通过/排放至用作农肥
生产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回收利用,用作洒水降尘排放至大气环境
环保措施:
固体废弃物运至经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置或厂家作建筑材料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音设备,噪音源远离敏感区域,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有环保措施:
合理保存土石挖方,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复绿

承诺:**** ***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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