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立项用地综合测绘、定位放线、****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坡西路348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上述工作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时以乙方的中标单价和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中标总金额。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出具相关技术文件能满足自然**和规划部门审核审批条件,达到相关行政审批的要求。 项目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立项用地综合测绘;二是建筑物定位放线;三是建筑物验线测量。 (一)立项用地综合测绘 立项用地综合测绘是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土地征收和转用的重要依据,是土地供应保障的重要技术支撑。主要包括土地勘测定界、地籍测量、拨地定桩等工作。 (二)建筑物定位放线 建筑物定位放线是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的重要环节,为规划行政审批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其成果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建筑物定点放线和规划定位红线图。 (三)建筑物验线 建筑物验线测量则是规划执法监督的重要环节,该项测量要在建筑物施工阶段出正负零前实施,为批后管理提供准确的监督数据,以便及时发现批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建设情况进而及时纠偏,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划许可施工,从而大大减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出现的违规违建情况。 测绘成果主要包括正负零验线测量成果报告。 成果质量不仅要符合《城市测量规范》、《工程测量标准》等规范要求,还要满足自然**和规划部门批后管理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部分其他技术人员未在此表格中列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1保密要求 (1)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 (2)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2售后服务 乙方应该确保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要求。当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3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结算时以乙方的中标单价和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但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左家塘支行(****:430********052500877)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1-23 —— 2026-10-09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查验乙方是否已完成本合同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 2)查验项目成果的完成情况及是否在规定时限内递交。 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各项服务的完成时限要求如下:
3)查验项目成果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查验项目团队的配备和执行情况。 2)查验乙方的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3)查验乙方验收的自查情况报告。 (6)履约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有出具的测绘成果质量要符合《城市测量规范》《工程测量标准》《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等规范要求,还要满足自然**和规划部门审核审批条件,达到相关行政审批的要求。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返工修改,直至达到行政审批的要求。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乙方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成果文件: (1)立项用地综合测绘提交的成果:主要包括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日常地籍测量报告、拨地测量成果、地籍调查表。 (2)建筑物定位放线提交的测绘成果:主要包括工程放线定位图,规划放线回单附图。 (3)建筑物验线测量提交的测绘成果:主要包括正负零验线测量成果报告。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由甲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由乙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如出现两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甲方变更工作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的,****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7.本项目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5.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研究成果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6.乙方应对项目成果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技术规定、政策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项目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8.乙方自行承担在服务过程中所有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自行决定并为服务人员提供有关安全设施、投保相关保险。乙方自行负责其服务人员、物品等安全,出现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4.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成果资料及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甲方延期提供项目所需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顺延交付成果,如果因甲方的延迟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6.甲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项目技术工作已完成过半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合同款。 7.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乙 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若违反保密相关事宜,须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按照国家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月23日。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