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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30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01月2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02月02日-2026年02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联系电话:0533-****209
电子邮箱: htxhbjxkk@zb.****.cn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复 |
| 桓环许字〔2026〕6号 | 15套/年造粒干燥及烧结设备制造项目 | **** | ****15套年造粒干燥及烧结设备制造项目-报告表审批意见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