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省某国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1.****关于与**省某国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公开比选条件,项目业主为****,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关于与**省某国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2.1.2最高限价:18.00万元,其中:
2.1.2.1基础代理费不超过4.00万元;
2.1.2.2风险代理费不超过14.00万元;
2.1.3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1.4被告:**省某国有企业;
2.1.5诉讼标的:合计约2000万元(涉诉金额可能变化,以实际为准);
2.1.6管辖地:**省**市;
2.1.7代理阶段:一、二审、再审(若有)、反诉(若有)、执行;
2.2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债权全部实现为止;
2.3服务内容:
(1)全面分析案情,对相关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2)梳理案件的证据资料,制定诉讼方案和策略;
(3)准备草拟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
(4)代理与本案相关的一审、二审、再审(若有),含反诉;
(5)向法院递交相应的文书和资料、领取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
(6)受比选人委托参加可能发生的诉讼程序、谈判、和解、调解活动,就调解、和解方案提出意见,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7)提起上诉,拟定上诉状,参加应诉工作;
(8)在重要节点,以工作报告形式及时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征求意见;
(9)代理案件执行工作;
(10)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法律事务。
2.4质量标准:满足行业及比选人要求;
2.5项目概述:
(一)案件:比选人于2023年11月与**省某国有企业签订了《铁矿石、煤炭等钢铁原材料年度购销合同》,****铁矿石原料。基于**推进进度,比选人又于2024年5月与该国有企业签订《订货确认书》,采购PB粉共计9万吨。截至2025年12月底,该国有企业尚有1.64万吨PB粉未开具发票,对应金额1542.72万元;同时,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的PB粉数量达2.20万吨,预估对应金额1980.00万元。
该项目合同约定管辖地为**省**市。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合法存续且年度年检合格。
3.2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上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经营(活动)异常、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3.3参选人没有处于参选禁入期内,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律所及团队成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4参选人须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法律服务能力,参选人需指派至少三名专职律师承办本案,其中项目负责人的律师执业年限在5(含)以上,专职律师的律师执业年限在3年(含)以上。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上午10:00前。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比选公****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om/xxgk/gggs/index.shtml)发布。参选人通过指定网站自行下载。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市**区光华北五路266****基地2栋A座11楼。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六、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5日内,将比选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om/xxgk/gggs/index.shtml)上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地 址:**市**区光华北五路266****基地2栋A座11楼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88****4065
八、相关文件
附件:****关于与**省某国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比选文件.docx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