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50兆瓦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省**市**市、**市**县境内,主要内容为**三峡大****电站22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长度约24.1千米,途经**市**市、**市**县,采用单回路架设,**铁塔74基。项目总投资51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1万元。
二、该项目通过****组织的技术评估,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工程建成投运后,220千伏沿线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伏/米、100微特斯拉标准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工程建成投运后,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生态破坏。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应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和场地平整。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接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市、****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我厅委托**市、****环境局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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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