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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3号)要求,在各高校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资格审查和意识形态审核、会评等程序,现将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拟认**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联系单位:****教材处,电话:0571-****8783,地址:**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1.省属高校拟认定省级规划教材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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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