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民政厅《关于组织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常态化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和《**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按照 公开公平、规范专业、属地管理、动态调整 原则,遴选一批可承接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机构,为实施养老服务补贴精准发放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二、遴选要求
面向****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如: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未参与消费补贴的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医**点资格的机构),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业务范围含老年人能力评估,无违法违规记录,场地设施设置符合我省规定标准,具有完善的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财务资产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规定。自愿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和第三方抽查。根据服务老年人实际需求进行遴选,不限机构数量。
三、遴选条件
(一)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医护背景人员比例不低于40%。
(二)评估人员应满足以下资质:
1.****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或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背景,并拥有5年以上相关实务经验;
2.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设区市及以上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培训考核合格,熟练掌握《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及相关评估工具,能够运用评估工具及方法,准确执行评估流程。
(三)评估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机构自愿报名,凡报名机构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本次活动的有关规则,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2.报名机构应认真阅读遴选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本次活动不组织现场答疑,不接受未入选报名机构的查询,也不对报名机构未入选原因做出解释,且申报材料将不退回。
4.2025年8月遴选入围并在**养老服务系统备案的仍然有效。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
2.报名方式:向县民政局申请
3.报名材料:
(1)评估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评估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评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及其从业情况说明。
(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5)评估机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资质审核
县民政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进行公示,并纳入**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联系方式
****:035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