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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5.00平方米
计租面积
4.00年(从2026年5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止)
出租期限
单一来源谈判
交易方式
面积数量
111.00平方米装修情况
-出租用途
办公,物流仓储(物流仓储、办公用途)地址
**省****工业园二区第18栋厂房附属建筑招租底价
332769.00元/月(从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止,物业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36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用地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9元/平方米/月,租金及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332769元/月;月租金、租赁管理费含税;)出租期限
4.00年(从2026年5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止)出租递增
月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管理费不递增,月租金、租赁管理费含税优先承租权
是招租方性质
集体企业租赁免租期限
无交易保证金
- 元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面积数量
2100.00平方米装修情况
-出租用途
办公,物流仓储(物流仓储、办公用途)地址
**省****工业园二区第20栋厂房招租底价
332769.00元/月(从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止,物业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36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用地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9元/平方米/月,租金及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332769元/月;月租金、租赁管理费含税;)出租期限
4.00年(从2026年5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止)出租递增
月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管理费不递增,月租金、租赁管理费含税优先承租权
是招租方性质
集体企业租赁免租期限
无交易保证金
- 元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工业园二区第18、19、20、23栋厂房及公共区域用地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2月02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2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翠岗工业园二区第18栋厂房附属建筑:**省****工业园二区第18栋厂房附属建筑 2、翠岗工业园二区第20栋厂房:**省****工业园二区第20栋厂房 3、翠岗工业园二区第23栋厂房:**省****工业园二区第23栋厂房 4、翠岗工业园二区第19栋厂房:**省****工业园二区第19栋厂房 5、翠岗工业园二区第18栋厂房(共三层):**省****工业园二区第18栋厂房(共三层) 6、翠岗工业园二区第23栋公共区域用地:**省****工业园二区第23栋公共区域用地 |
| 面积/数量 | 1、翠岗工业园二区第18栋厂房附属建筑:111.00平方米 2、翠岗工业园二区第20栋厂房:2100.00平方米 3、翠岗工业园二区第23栋厂房:2024.00平方米 4、翠岗工业园二区第19栋厂房:1751.00平方米 5、翠岗工业园二区第18栋厂房(共三层):1937.00平方米 6、翠岗工业园二区第23栋公共区域用地:4402.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1、翠岗工业园二区第18栋厂房附属建筑:厂房类 2、翠岗工业园二区第20栋厂房:厂房类 3、翠岗工业园二区第23栋厂房:其他类 4、翠岗工业园二区第19栋厂房:厂房类 5、翠岗工业园二区第18栋厂房(共三层):厂房类 6、翠岗工业园二区第23栋公共区域用地: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4年(从2026年5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止)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32,769元/月(从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止,物业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36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用地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9元/平方米/月,租金及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332769元/月;月租金、租赁管理费含税;) |
| 租金的递增 | 月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管理费不递增,月租金、租赁管理费含税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物流仓储(物流仓储、办公用途) | ||
| 履约条件 | (一)该物业整体按现状出租,只允许自主实体企业经营,须为物流仓储、办公; (二)租赁物业的消防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三)最终承租方不得经营高危污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 (四)最终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关联公司或实际控股人作承租物业担保方; (五)最终承租方同意支付由出租方统一购买租赁期限内物业灭失险费用(承租物业面积×造价×保率=保费/年,即7923×3000×0.0005=11884.5元/年); (六)电费按供电所标准收取,水费按6.57元/方:由于水务局至出租方物业水管管道需长期维护保养及水流失产生损耗,按1.61元/方向承租方收取维护保养及水流失损耗费(水电费价格不含税,最终根据供电所、****公司调整比例进行调整); (七)承租方不得为职业二房东,即不提供配套和增值服务、单纯以转租为目的且以转租中间差价作为收益;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九)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4)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十)租金收取方式:承租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交付当月租金; (十一)其他说明: 1、物业不得由承租方分租、转租。如发现承租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存在分租或转租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并要求承租方按分租或转租期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的1.5倍作为对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承租方仍不改正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工作日内搬离,退回所租赁物业,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2、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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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 物业位于**市**区****工业园二区第18、19、20、23栋厂房(共3层)及公共区域用地,总租赁面积为12325平方米,其中第18栋面积2048平方米,第19栋面积1751平方米,第20栋面积2100平方米,第23栋面积2024平方米,公共区域用地4402平方米。 物业整体现状出租,承租方租赁该物业作物流仓储、办公用途,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 承租方:**市环世****公司。 (一)第18、19、20栋厂房每栋提供一台80KVA的变压器,共**; (二)第18、19栋厂房每栋提供1台2吨货梯,第20、23栋厂房每栋提供1台1吨货梯;共4台货梯; (三)承租人租赁物业后,需自行完善二次消防喷淋,每层配备消防栓; (四)厂房第2-3层承载能力为350公斤/平方米; (五)每栋厂房第1层层高4.2米,第2-3层层高3.8米; (六)目前物业状态:目前有租户,现状交付; (七)租赁物业属于深****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八)抵押、质押基本情况:不存在; (九)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投标及开标标书代写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 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三)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四)“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五)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洋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提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二、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为202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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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由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叁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 物业管理费 | 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方式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2月09日 15时45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2月09日 15时45分01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2月09日 15时45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2月04日 00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2月05日 0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承租方须从事实体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以下均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工商信息查询单;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原件备查); (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许可内)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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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街道**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黄工;苏工 | 联系方式 | 0755-****8815;0755-****8726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三、根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998307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本项目邀请**市环世****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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