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蛟河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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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01-28 15:10:00

国****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在**省延边州**市****500****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电站500千伏出线1回,在1号主变压器低压侧安装1组60兆乏低压并联电抗器;**1回约72.5千米500千伏输电线路,**铁塔174基,在**市境内建设33基,在**市境内建设141基。项目总投资25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9万元。

二、该项目通过****组织的技术评估,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本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应按相关规定取得自然**部门的意见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施工期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和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500****电站周围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伏/米、100微特斯拉标准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三)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500****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生态破坏。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于占用的农业用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

****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事故油池依托**林海至****第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进行改建,在本工程建成投运时,事故油池按标准要求建设完成。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接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至**市、****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我厅委托**市、****环境局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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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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