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局公车定点****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圭塘路19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北路388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999.****.00 元/3 年。 在定点服务期内,****加油站点所有油品实施的促销优惠活动,采购人享有参与权,执行规则如下:a、加油站当日优惠活动与本项目的优惠报价不同时适用(即:不可叠加享受);b、当加油站当日优惠活动的实际优惠力度高于本项目投标时所承诺的优惠报价时,按优惠力度较大者执行。乙方给予甲方每辆车每次的加油优惠以积分的形式返还,同时记录加油卡编号、加油单位、加油车牌号码、加油地点、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油品、优惠金额等。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1乙方所经销油品必须****油厂、****公司采购,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全天营业,随到随加。 1.2乙方自有站点必须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必须同时满足0#柴油、92#汽油、95#汽油)标准的燃油供应,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的能力并具备停电应急保障的能力。1 1.3乙方加油员必须对甲方加油车辆进行车牌号、卡号核对,保证专卡专车使用。 1.4****加油站在甲方公务车加油前,应请持卡人出示专用的加油卡,查验卡的真伪(发现假卡要及时予以没收并通知发卡部),核对车号与卡上注明的车号是否一致,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规定。乙方加油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持卡人收受现金或其他物品,刷卡加油****加油站加油登记本上签名。加油员每次需核对公务车的公里数并予以登记,对于油量消耗与行驶公里数差异较大的异常数据,应当及时报送给采购人知悉。采购人知悉后应当及时核查原因,确保油卡、油料的安全使用。 1.5乙方应在**市**区、**区、**区、**区、湘江新区及**省****加油站点,****加油站点均****服务站点,各加油站点之间车辆专用燃油卡须能相互通用。 2.人员配置要求2.1乙方须成立****用车定点加油服务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队伍。须指定专人负责加油信息维护,做好加油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加油电子档案(包括加油卡编号、加油单位、加油车牌号码、加油地点、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油品、优惠金额等)。 2.2乙方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明****加油站信息必须明确,便于主管部门、用油单位与其进行联络。服务期内,****加油站信息发生变化的,乙方需在10日内向****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3.1乙方加油机作为加油计量设备,按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有合格的0#柴油枪、92#汽油枪、95#汽油枪检定证书,保证供油数量准确。 3.2乙方自有站点必须有摄像头全程监控和监控录像(包含油枪、刷卡结账处),可调监控不得少于90天。具备电子记账系统,系统可获取作业用车加油数据(包括加油卡编号、加油单位、加油车牌号码、加油地点、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油品)。具备与电子记账系统相匹配的油卡管理系统,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限车号、限油站、限每天加油次数、限每天加油金额、限每次加油量、限油品)。 3.3乙方须妥善保存燃油采购的相关资料,包括高清电视监控的视频资料(至少保存三个月以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其他要求 4.1乙方按月及时核销油量,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核销上月数据(采购人自身责任除外)。 4.2乙方油品质量技术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国颁布的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4.3乙方配合采购人对本单位作业车辆加油进行管理、监督、考核。 4.4乙方积极制定配套工作措施,每周报送加油数据情况,且能随时响应采购人不定时抽查。 4.5乙方油品必****管理委员会公布的GB19147-2016《车用柴油》、GB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参见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付款方式: 2.1****加油站提供采购单位公车加油流水清单与采购单位加油登记核实数量、金额开具足额税务发票递交至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收到足额发票后办理支付。 2.2若预付金额未使用完毕,则自动转存到下月继续使用;若预付金额不足,则在下月补足。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年度预算金额。 2.3****加油站在公务车加油前,应请持卡人出示专用的IC加油卡,查验卡的真伪(发现假卡要及时予以没收并通知发卡部门),核对车号与卡上注明的车号是否一致,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规定。加油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持卡人支付现金或其他物品,刷卡加油****加油站加油登记本上签名。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兴蓉支行(****:430********600000379)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1-14 —— 2029-01-13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项目考核与验收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加油站点进行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组织验收,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组织验收,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组织验收,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按**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组织验收,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反馈,如确实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严格按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可自主选择乙方****加油站加油,****加油站加油。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应油品不定期不限次抽检。若经相关部门鉴定确立存在问题时****政府指定检测部门抽检油站油品检验结果为基准),鉴定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6.采购单位不得在定点加油单位以外使用专属加油卡加油。采购单位应当维护定点加油单位的合法权益。 7.采购人购买供应商加油IC卡需对加油IC卡设置限制信息,需要在办理加油IC卡业务时提出,必须同时对加油IC卡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IC卡及密码,加油IC卡未设置密码或限制车牌号,任何通过密码验证的加油行为都视为采购人自身行为或采购人的合法授权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和财产损失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8.采购人****加油站加油时,必须遵守供****加油站的有关安全管理规范,否则,采购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定期对加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除,保障服务安全。 5.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积极响应并进行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6.乙****加油站点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并严格遵守定点加油程序规定。 7.乙方加油定点单位应当优先保证采购单位的用油。 8.乙方无条件向采购方提供本项目内的各项加油数据。 9.乙方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货物提供货物生产、运输、交付、培训、质保等合同义务,并做好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事故造成采购人或乙方或其他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警务工作秘密,严格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一旦发生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失泄密事件,经查证属实,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乙方应按月据实核销加油费用。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违规处理: (1)定点单位被投诉或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经查实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2)定点单位在定点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单位资格,****政府采购合同,并乙方应向采购人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①不按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被有效投诉累计达二次的; ②不执行对号加油,不按实结算,刷卡支付现金或其他物品累计达二次的; ③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被查处通报累计达二次的; 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⑤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⑥因油品质量或其他问题发生重大事故,被有关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⑦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定点单位因违规被取消定点资格,****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不执行对号加油、公务油卡用于私车加油、不按实结算、刷卡套现或其他物品,经查实的,每次对乙方处罚当次实际产生金额的10倍,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调整,按调整之后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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