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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02H井油气回收试采工程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2H井油气回收试采工程
地点:**省**市****社区5组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900万,环保投资约80万,利用水平井** 102H 井,使用原井场场地,无新增占地。**油气回收场站一座,用于回收该井试采期间的天然气及凝析油。回收装置主要有:井口装置、分离器、压缩机、干燥脱水装置、低压分离罐等。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6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运营主要产品及产能为天然气2.5万m3/d,凝析油15m3/d,轻烃0.5t/d。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3月0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80****54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