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视频监控及电子围栏维保业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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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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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视频监控及电子围栏维保业务,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司视频监控及电子围栏维保业务

2、项目地点:**市**区

3、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4、招标内容:监控前端、后端与电子围栏等设备维护(详见附表)

5、招标控制价:19.08727万元/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投标、履行合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388****广场二楼(北大门进))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投标、履行合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标书代写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标书代写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标书代写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388****广场二楼(北大门进)
招标人邮编:211220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7890-805
招标人联系人:陶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178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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