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8800吨高品质大健康产品以及合成生物平台建设项目 | **市**新区沥海街道开元西路9号 | **** | 本项目位于**市**新区沥海街道开元西路9号,租赁**纽****公司的闲置厂房,通过购置种子罐、发酵罐、离心机、水解反应罐、精馏塔、酯化反应罐等生产设备,形成8800吨高品质大健康产品的生产能力。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气:工艺废气(除发酵外)、罐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发酵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碱喷淋+二级次氯酸钠喷淋+水喷淋”处理;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导热油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 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及反冲洗废水、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喷淋用水;综合废水经“调节+隔油气浮+水解酸化+缺氧+接触氧化+二沉+终沉”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送至绍****公司集中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土壤与地下水:厂区建好后做好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做好防渗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0575-****0309
通讯地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