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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000吨铵盐**化改造项目 | **区马鞍街道兴滨路2636号 | **** | 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年产15000吨铵盐**化改造项目,对企业现有染料生产线产生的酸性母液废水进行**化再利用,该项目实施后可年处理12%硫酸废水60000吨,7.7%盐酸废水40000吨,产品方案为年产硫酸铵10000吨,氯化铵5000吨。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废水后接入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处置各类废气并按要求达标排放;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5977
通讯地址:**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