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6年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绍兴-柯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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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2026年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5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重新报批)

**市**区**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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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市**区**工业区,企业于2018年12月取得《关于浙****公司**年产5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绍柯审批环审〔2018〕191号),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2号线开始试生产。但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调整为以DMSO溶剂法生产的PAN基碳纤维原丝,同时项目产能由5000吨/年变更为6500吨/年。相比原环评,项目废水及废气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项目产能发生变化,企业于2025年12月,变更项目投资备案赋码表信息,变更后项目名称为“****年产65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项目代码保持不变,为2018-330603-17-03-073125-000。主要购置碳纤维碳化生产线2条,形成年产6500吨PAN基碳纤维生产能力。其中第一期第一条碳纤维碳化生产线(编号:2号生产线)利用原1#碳化车间厂房进行建设,形成年产3000吨PAN基碳纤维生产能力;第二期第二条碳纤维碳化生产线(编号:3号线)布置于**2#碳化车间厂房,形成年产3500吨PAN基碳纤维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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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废水后接入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处置各类废气并按要求达标排放;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

**区杨汛桥芝塘湖储能及配套用房项目

**市**区杨汛桥街道远瞻路东侧、****侧地块

****杭绍临****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区杨汛桥街道远瞻路东侧、****侧地块,建设储能系统(总装机容量为50MW/10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和一座110kV升压站,本期主变规模1×63MVA,主变户外布置,配电装置户外GIS布置。主要配套建筑物为配电装置楼1幢及储能交流一体机及电池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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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1、项目运行后厂界四周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值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均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同时按规定设置高压标志或安全警示标志。

2、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时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的防治工作。

3、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文明施工,不得扰民。 施工结束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恢复。

4、运行期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相关电磁环境知识培训。定期进行巡检,做好电磁的日常监测工作。运行期生活废水预处理后达标纳管,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5977

通讯地址:**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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