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辐射)项目 | **市**区**街道华宇路1号********医院) | **** | 拟将住院楼一层西侧的药房拆除后原地**DSA1机房和DSA2机房,将原门诊楼一层放射科导管室1内的佳能INFX-8000V型号的DSA(125kV,1000mA)搬迁至**的DSA机房内使用,拟新购1台DSA(150kV,1000mA)置于另一间**的DSA机房内使用。项目运行后,住院楼的2台DSA主要用作介入手术,原导管室1另作核磁共振机房使用,原导管室2用于急诊科的日常接诊。将门诊楼三层西侧的ERCP室拆除后原地重建,拟沿用原C臂机用于ERCP手术。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1、加强项目设计、建设和施工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工程措施,选用先进安全的医疗设备和各类配套设施,确保工作场所周围环境辐射剂量和辐射防护要求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2019)等相关规定。在本项目报批后,及时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2、明确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制定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测计划和辐射事故应急方案。 3、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识、警戒线。确保射线装置使用安全。检修和使用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 4、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和管理。操作人员(包括拟增辐射设备投运后新进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和个人剂量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5977
通讯地址:**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