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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于2026年1月9日,在**市雨**开展了**省****水库库周公路复建工程(**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经验收组审议,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省****水库库周公路复建工程(**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省****水库库周公路复建工程(**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省****水库库周公路复建工程(**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各单位、团体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26年1月30日~2026年3月4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周正139 8055 7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