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港总体规划修订(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本轮规划范围为**市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岸线及相关水陆域,规划基础年为2024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结合**港发展历史、产业布局及行政区划、岸线**分布等情况,****中心港区、**港区、**港区和**港区等4个港区。规划****中心港区为核心,以**港区、**港区和**港区为补充的大中小泊位相结合、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一港四区、十七个作业区”的总体布局。
二、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 联系人:王朴
联系地址:**市**区学翰路1302号
电话:176****9056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交****研究所 联系人:李工
联系地址:**市**区西土城路8号
电话:010-****0304
电子邮件:Licc@wti.****.cn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其他关系本规划方案环境保护的公众,也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规划方案实施后主要环境影响问题;希望规划实施机构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公众对规划开展实施的态度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港总体规划修订(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规划组织单位联系。
链接: https://pan.**.com/s/13qfBVbZkmxAefobAwKBO5Apwd=hhjw
提取码: hhjw
五、公众意见表的下载方式
公众可通过网站链接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组织单位和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港总体规划修订(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版).docx
附件2-**港总体规划修订(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