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招 标 人 | **** |
| 中 标 人 | **** |
| 合同金额 | ****601.9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工 期 | 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彭清平 |
| 支付条件 | 1.合同签订后自行负责居民部分款项,具体付款方式由乙方与居民另行约定。2.超长期国债部分资金共315万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30%的超长期国债资金。3.电梯开始安装后七日内支付至50%超长期国债资金。4.工程结算审计结束且工程档案移交后七日内支付至超长期国债部分资金的100%。5.合同金额的1.5%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七日内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由居民自筹款项部分付清质保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