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关于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5年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体育局2025年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0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双立仁****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江晨园B-8幢1707

被投诉人1:****体育局
地址:**县沱**路167号

被投诉人2:****交易中心
地址:**县****集团大楼五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投诉人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设置有异议,于2025年11月5日向采购人(即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采购人于2025年11月11日对质疑予以回复。后投诉人对采购人给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于2025年11月20日向我单位提出投诉,请求处理。我单位于2025年11月26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1:招标人对于质疑事项1中“1、评分标准中并未明确说明如何响应参数指标”未答复。“2、△强制参数在该国家标准中无任何对应技术要求和依据”质疑回复无有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对于质疑事项2中回复无任何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3:对于质疑事项3中回复无任何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4:我公司若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上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中货物名称不完全一致,但具备同等功能或更好性能的,贵单位是否予以认可
投诉事项5:我公司若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上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中货物名称不完全一致,但具备同等功能或更好性能的,贵单位是否予以认可
投诉事项6:回复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7:未回复。
投诉事项8:未对质疑事项8做出答复,存在暗箱操作,谋取中标,损害国家利益的嫌疑。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诉事项1“1、评分标准中并未明确说明如何响应参数指标”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采购人可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之(二),投诉事项1“2、△强制参数在该国家标准中无任何对应技术要求和依据”、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投诉事项8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之(一),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

2026年01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30
废标公告
濉溪县财政局关于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5年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2025-09-06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