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渠道,提升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创业就业的效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豫人社办〔2023〕74号)、《**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财金〔2025〕16号)、《**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豫政办〔2024〕60号)等文件精神,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取****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市****银行选取项目。
**内容:承办**市辖区内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受理、贷前调查、审核发放、贷后管理、风险化解、财政贴息申报及相关的综合金融服务。
**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选取原则
(一)对报名参与选取的金融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最终按照总评分从高到低择优选取4-6家承办我市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得分相同者一并入选。
(二)评审选取的金融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中心、入选金融机构、市财政局)**协议,对**协议内容有异议且协商无果,最终未签署**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次选取。
三、申请资格
申请参与选取的金融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金融许可证,并在**市各县(市、区)设有稳定的营业分支机构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风险控制能力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社会信用良好。
3.具备完善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和独立的信贷审批权限,能****服务中心的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
4.拥有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丰富经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良好,有承办政策性贷款业务经验者优先。
5.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关于创业担保贷款的各项政策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与考核。
四、报名材料
(一)申请文件
(二)合法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机构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营业网点数量及覆盖情况、风控措施、业务优势等。
(四)委托书、承诺函等相关材料
五、选取程序
1.发布公告:本公告在****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公共就业网站发布。
2.提交材料:
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方式:********中心A座1005-2房间),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申请文件须密封提交。
3.评审与公示:****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银行候选名单,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协议。
5.全程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取****银行进行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
联系人:张雨
联系电话:0374-****262 监督电话:0374-****119
地址:****中心A座
七、其他事项
本次选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个人参与本次选取****银行工作。申请人应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我单位对本次选取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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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