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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债发行承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编号:FWZB-2026-004)澄清、答疑公告如下:
1、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修改内容: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2条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已在中国证监会进行证券法律业务备案(须提供备案信息);”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5条(人员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选派的服务律师应当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中至少有1人具备合伙人资格。”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说明:第四章合同条款以本次附件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应按照附件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要求响应。标书代写
3、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补充内容: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七、其他资料”部分增加第3条,“3、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已在中国证监会进行证券法律业务备案(须提供备案信息)。”以本次附件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4、投标人须按本次答疑文件及附件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确保响应内容符合上述修改及补充要求。标书代写
注:此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人:****
地址:**省**市经****中心3号地块B2幢
联系人:李曼曼
电话:0551-****85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井岗路68号******基地7栋9层
联系人:李磊
电话:0551-****0535、139****6525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