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梅园大街西、****2025LQG-DN023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图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2、本规划经台****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
3、委托单位:****。
4、规划编制单位:****公司。
5、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
6、电话:0412-****678
附件:**县2025LQG-DN023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图则)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