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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已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县永乐船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永乐船舶拆解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市****社区4社
建设内容:占地30000平方米,拟建成年拆解能力达20万吨废船或50****工厂。
项目投资:4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县大树镇梅子村1社59号1幢
联系人:余祥顺 联系电话:132****9888 邮箱:****69797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系人:俞工 联系方式:159****4419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牌楼街道沙龙路三段256号2-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com/s/1UoEBoZR4xRcHyWdM-RWNEw;提取码: 8hp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征求意见稿)编制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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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