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灵山岛尖部分市政道路整治提升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公开选取【工程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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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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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尖部分市政道路整治提升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本项目主要围绕**岛尖片区12条市政道路开展综合整治与提升,包括对初晴路(庙南路)、静好街(横二路)、同慧路(横三路)、湾晟南二街(七一路)、湾晟北街(生元路)、海语路(飞沙路)、林南四街(联合路)、湾晟北二街(十顷路)、江林南一街(纵二路)、江林南二街(潭洲路)、江林南路(江灵南路)、云水路(横一路),并对**岛尖片区内局部区域开裂、不均匀沉降、桥头跳车等病害问题实施专项处理。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8000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最终投资额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本次采购需求为编制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成果除应符合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外,还须满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及甲方需要,提供类似案例对比分析、指标对比分析等专项说明或专项报告,最终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若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需按**区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建设方案联审决策程序以稳定建设方案,则联审决策阶段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具体工作内容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联审决策政策实施细则确定,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方取得联审决策程序相关的批复文件,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若本项目涉及规划调整等作为可研批复前置条件的相关工作,中标单位应自行完成或委托符合审批要求的第三方完成,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601-440115-04-01-510101
其他
备案要求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岛尖部分市政道路整治提升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最终取得相关部门批复为止。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暂定金额131,200元,选取投标下浮率最高者
2026-02-03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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