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

审批
河北-唐山-乐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30

项目名称 **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沿岸海域,分别位于**县靶场东侧岸段、老米沟入**附近、小长**西侧区域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文强
联系人 陈新璨 联系电话 156****6566
项目投资(万元) 9989.6 环保投资(万元) 6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0-2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8 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退围、退养、退堤还海等近岸构筑物拆除工程;种植红树林、海草床、碱蓬等植被;修复移植珊瑚礁、牡蛎礁等。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包括靶场岸线区约133.34公顷岸滩海域综合整治修复、老米沟**附近约52.14公顷的岸滩海域综合整治修复和小长**西侧约128.84公顷岸滩海域综合整治修复。修复内容包括退养还滩、沙滩养护、环境整理及底栖生物恢复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利用冲洗废水进行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在离场时进行轮胎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等四处散落,污染周边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设置可移动式卫生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禁止施工期间向海域排放污水、丢弃垃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车辆车轮冲洗用水经沉淀槽处理后回用于冲洗,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禁止施工期间向海域丢弃垃圾。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高噪固定声源离场界布置,并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
生态影响
承诺:**** 王文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文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8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