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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30
| 项目名称 | **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沿岸海域,分别位于**县靶场东侧岸段、老米沟入**附近、小长**西侧区域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强 |
| 联系人 | 陈新璨 | 联系电话 | 156****65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9989.6 | 环保投资(万元) | 6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2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8 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退围、退养、退堤还海等近岸构筑物拆除工程;种植红树林、海草床、碱蓬等植被;修复移植珊瑚礁、牡蛎礁等。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包括靶场岸线区约133.34公顷岸滩海域综合整治修复、老米沟**附近约52.14公顷的岸滩海域综合整治修复和小长**西侧约128.84公顷岸滩海域综合整治修复。修复内容包括退养还滩、沙滩养护、环境整理及底栖生物恢复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利用冲洗废水进行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在离场时进行轮胎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等四处散落,污染周边环境。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设置可移动式卫生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禁止施工期间向海域排放污水、丢弃垃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车辆车轮冲洗用水经沉淀槽处理后回用于冲洗,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禁止施工期间向海域丢弃垃圾。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高噪固定声源离场界布置,并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 | ||
| 生态影响 | |||
| 承诺:**** 王文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文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