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市**区黑石铺片区**村项目改造(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朝晖路(东西段)可研报告编制及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湘府西路222****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楼办公写字楼1403-3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10 14: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市**区黑石铺片区**村项目改造(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朝晖路(东西段)可研报告编制及设计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740900 | 740900 |
详见采购文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磋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 |
| 联系人:陈女士 |
| 电 话:0731-****9526 |
| 地 址:**市**区雀园路568号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 |
| 联系人:范林、刘志文 |
| 电 话:0731-****2988 |
| 地 址:**市**区湘府西路222****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楼办公写字楼1403-3号 |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6 年1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