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桥街道南引桥支巷等路段交通秩序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燕江路201号D座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12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桥街道南引桥支巷等路段交通秩序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10.8362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836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桥街道南引桥支巷等路段交通秩序整治项目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正式生效起算30日历天内交付并具备验收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燕江路201号**汇金D座20层
方式:①现场报名:投标人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市**区燕江路201号D座20楼购买。
②线上报名:投标人可将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文件费缴纳证明打包发送至****@163.com,文件命名为单位+项目简称+联系人电话,开标时将以上报名资料带至开标现场,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标书代写
文件费:100元,中信支付宝账户名****@qq.com,请投标单位缴费时备注好单位及项目简称,文件费售后不退。
注: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采购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2月12日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址:**市**区燕江路201号**汇金D座20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3、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政府(http://www.****.cn/)”网站上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政府(http://www.****.cn/)”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燕江路58号
联系人:于主任
联系方式:025-****9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燕江路201号D座20层
项目联系人:楚工
联系方式:159****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