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工业园区库区移民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安全预评价编制(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园区库区移民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安全预评价编制。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0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园区库区移民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安全预评价编制 |
1.00 |
2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特定条件:
包:1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标书代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标书代写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com。且****公司****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至**时间2026年2月12日09时00分前递交到********公司(**县**街道湖前佳苑3号楼2单元202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9.磋商时间及地点:截止至**时间2026年2月12 日09时00分到********公司(**县**街道湖前佳苑3号楼2单元202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com/)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 址:**县**街道**路169号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方法: 0593-701661
12.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街道飞虹路永虹村安置点B15-17****商铺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0593-****789
附1: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缴交帐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收款人全称 |
********公司 |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 账号 |
140********00033930 |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