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消毒杀菌用品 |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 **** | YKX.Z-B-1000V | 个 | 10 | 否 | 是 | 是 | 1. 产品用途:适用于普通手术室、产房、血液病区、烧伤病区、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的空气消毒;2.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壳体壳体采用优质冷轧钢板,结构强度高,完全阻燃;表面静电喷涂,防尘效果好、使用寿命长、安全系数高;3. 人机共存,可在有人状态下进行连续动态消毒,对人及物品没有任何伤害;4. 整机重量≤16kg,额定循环风量≥1000m3/h,可适用100m3体积以下的场所;5. 额定功率190W±19W;电源AC220V 50Hz;6. 光触媒抗菌除异味,采用电镜平均粒径≤10nm的锐钛型二氧化钛做光触媒,可有效的降解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污染物,并具有高效广谱的消毒性能,能够杀灭和抑制细菌、真菌和病毒的存活。7. 高、中、低三挡可调风速供用户选择;手控、遥控多种控制方式供用户选择;手动、定时、临时多种工作模式方便用户操作;控制器上设有一键锁定功能,防止误操作; 8. 程控数量(定时消毒)≥6组,具备工作时间自动累计功能,满足临床需求;9. 产品具有报警功能,紫外灯消毒模块故障报警、过滤器清洗维护报警、风机故障报警。10. 采用远程红外线遥控,可显示**时间,故障报警,可查询显示累计时间等;11. 外观尺寸≤1050×340×170(mm3),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不占用地面空间;12. 紫外线杀菌灯寿命≥8000h;13. 配备负离子发生器,所产生负离子密度4.81×107个/cm3;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4. 设备持续工作60min,对气雾室鼠伤寒沙门氏菌、粘质沙雷氏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杀灭率>99.9%;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5. 设备持续工作60min,对气雾室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杀灭率>99.9%;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6. 设备持续工作60min,对气雾室脊髓灰质炎病毒杀灭率>99.99%;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7. 设备持续运行30min,对铜绿假单胞菌杀灭率≥99.98%,对龟分枝杆菌杀灭率≥99.99%,对黑曲霉菌杀灭率≥99.95%,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8. 设备持续工作60min,对气雾室白色念珠菌杀灭率>99.9%。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19. 开机5分钟后机内紫外线辐射照度值:≥25032uw/cm2。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20. 制造商通过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具备五星级认证的售后服务(提供服务认证证书)。21. 提供厂家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注: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报告并加盖公章:整体两年免费质保、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售后上门服务年限3年、售后上门服务时限,接到报修后12小时(以上不提供视为无效),所有产品需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成交后需到我单位报送三套纸质版合同彩印版和科室验收单,后期打款流程需自行完成,外地供应商酌情参与。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