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本项目**市大****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委员会****发改委发〔2025〕2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县**乡、杠家镇、**镇、包家镇、砚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河道总长54.313km,河段中心线综合治理共分为15个河段,总长度为42.80km,治理范围内全线疏浚,两岸部分岸坡进行综合整治,整治长度80.43km。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1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4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代可研)、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施工阶段设计配合等全过程勘察设计阶段,以及水保、环评、洪评专题报告编制】,招标人要求配合的其他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均为服务期(其中勘察设计成果提交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县**街道**南街15号
|
地址: |
**市**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十四楼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朱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9****4122 | 联系电话: | 023-****6886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话: | 023-****7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