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公共充电设施用户侧储能项目已由**市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彭水自治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电站和一般工商业配置储能系统,合计规模为51.672MW/103.344MWh。****电站储能系统规模为21.672MW/43.344MWh,为460把充电枪配储建设,年最大供电容量1582.056万kWh;一般工商业储能系统规模为30MW/60MWh,年最大供电容量2190万KWh。包括场地平整硬化、场地排水、场地围墙等市政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3276.1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022.51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准。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及成品保护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专用设备(系统)人员培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4)EPC 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下列(1)和(2)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设计、施工各不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单位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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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县河堡街8号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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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两江新区天澜大道11号星耀天地1栋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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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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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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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2736 | 联系电话: | 023-****8989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 | ||
| 电话: | 023-****34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