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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许政〔2015〕21号)、《****办公室关于建立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许政办〔2013〕59号)的有关规定,****社区、办事处、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初审,市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现将2026年1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常态化受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经审核,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9户: 申*婉 尚*玲 张*郎 王*玲 代*博 张*丽 姜* 胡*霞 刘*
经审核,不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1户:赵*宾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1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本人携带有效书面资料向****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地址:****广场D座9楼901室。联系电话:****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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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