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事业单位****租赁行为纳入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一体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管发〔2025〕10号)要求,各地应将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功能统一纳入地方公务用车平台。为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工作,我市拟于近期开展2026-2027年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征集工作。
鉴于社会化车辆租赁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零散社会化车辆服务(100****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结合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意见,经研究,“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2026-2027年项目”企业征集方式继续采用承诺入围制。年社会化车辆租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以上)的单****政府采购程序。
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我局拟就2026-2027年征集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事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现按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就《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征集文件(2026-2027年)》《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2026-2027年)负面清单》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请将相关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档,于2月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63.com),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1.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征集文件(2026-2027年)
2.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负面清单(2026-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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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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