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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局**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1-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拟农用地转用公告 高拟转公告〔2026〕1号 | ||
| 文 号: | 高拟转公告〔2026〕1号 | 关 键 词: | 农用地转用公告;土地管理法;**市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镇临湖村及有关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因建设需要,需办理****活动中心项目所使用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工作(以下简称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农转用目的
因建设需要,需申请将**区**镇范围内0.2715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建设。
二、拟农转用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农转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用途:
| 被农转用土地单位 | 面积 (公顷) | 其中农用地 面积(公顷) |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 其中未利用地面积(公顷) | 拟开发用途 |
| **区**镇临湖村南四组农民集体 | 0.2715 | 0.2715 | 0 | 0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合计 | 0.2715 | 0.2715 | 0 | 0 |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公告期限
本拟农用地转用公告期限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3日。公告发布后,由******局**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赴你村开展拟农转用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