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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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环境局812室
联系人:****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6年1月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区、**市,泰**及周边支流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大****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河湖堤岸功能完善,主要包括对新通扬**、泰**沿线岸坡生态化改造约7.54公里、岸线形态修复约7.54公顷;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主要包括对泰**沿线的老**、安乐河、华晨河、西石羊河、俞西河、苏陈河、玉乳河、俞溱河、老泰**、府**、**南闸河、**圩闸河、**河、生产河等14条支流汇入段水域进行空间保护修复对支流的河道断面优化约14公里、河道地貌形态修复长度约19.61公里、面积约17.79公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为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施工场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在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等设置围挡,对主要运输便道上的路基进行清扫,并辅以必要的洒水抑尘等措施,以保持场地不起尘。施工场地内主要通道进行硬化处理。对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覆盖。汽车运输易起尘物料应加盖篷布;严格控制进场车速(控制在 12km/h内),减少装卸落差,避免因大风天气和道路颠簸洒漏。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冲洗设施,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的清洁;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及附近的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清扫、喷水,防止道路扬尘。 2、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居民住宅及施工地附近公共设施,就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机修及汽车冲洗等产生含油废水收集至隔油沉淀池,达标后车辆运输,就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淤泥退水沉淀后上清液回流至河道。 3、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清淤淤泥经自然沉淀稳定干化后部分用于项目绿化填土,剩余淤泥在施工完成排泥场拆除围堰后平整场地恢复植被(淤泥检测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要求,可直接作为农用土壤);建筑垃圾、沉淀渣等收集后按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含油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保养;选择高效、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选用的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5、生态 排泥场采取建设围堰等工程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尽早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 |
| 建设地点 | ****市**镇西江路8号 (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701栋厂房第3层 |
| 建设单位 | **斯派特****公司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斯派特****公司拟投资1008万元,在**省**市**市**镇西江路8号(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汽车工业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园区701#厂房第3层,总面积2088平方米,设置半自动酸洗电解线3条、全自动挂镀镍线1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2000吨汽车工业零部件,年加工1000吨其他零部件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已于2025年7月17日取得**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数据备〔2025〕3127号,项目代码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弃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部****园区对应预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电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后,与蒸****园区综合回用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入驻企业,剩余部分与经其他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的其他****园区综合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西护场**侧**河道(坐标:119°55′47.93″E,32°11′55.43″N),尾水排入河道后再通过管道输送至人工湿地系统,由人工湿地处理后经东护场河最终汇入长江**工业、农业用水区。生活污水经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 本项目3条酸洗电解线的酸洗槽产生的氯化氢废气收集至1套“三级碱喷淋塔A”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最终通过一根支管(DA001)汇入厂房内40米高的烟道进行排放;2条酸洗电解线的活化、电解、钝化工序产生的氟化物、硫酸雾、氮氧化物废气收集后,通过烟道内的管道输送至楼顶1套“三级碱喷淋塔B”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处理措施排口(DA002)进行排放(排气筒高度40米);剩余1条酸洗电解线的活化、电解、钝化工序产生的氟化物、硫酸雾、氮氧化物废气收集后,通过烟道内的管道输送至楼顶1套“三级碱喷淋塔C”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处理措施排口(DA003)进行排放(排气筒高度40米);镀镍线酸洗、活化、消槽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氮氧化物废气收集后,通过烟道内的管道输送至楼顶1套“二级碱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处理措施排口(DA004)进行排放(排气筒高度40米),酸洗电解线有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镀镍线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中相关浓度限值的50%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完全收集处理的酸性废气,通过生产线密闭措施、加强车间排风,可保证厂界达标。 3、声环境: 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固废(液)主要是酸性废槽渣/液、含镍废槽渣/液、含镍废滤芯、封闭槽废液、喷淋塔废渣/液、化验室废液、废油脂、危化品废包装桶/袋、废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包装物、(纯钛板等包装)、废反渗透膜及废滤器、不合格品;除包装物、(纯钛板等包装)、废反渗透膜及废滤器、不合格品,其他固废均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包装物、(纯钛板等包装)、废反渗透膜及废滤器、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5、地下水、土壤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根据生产装置、废水缓冲罐、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所处位置不同将防渗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园区(二期)701栋厂房第3层,生活办公区进行一般防渗;生产区域、危化品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一层缓冲罐用房废水缓冲罐区进行重点防渗。 |